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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野县人民法院:“搬到”家门口的庭审 便民司法传递温情
时间:2025-09-24 10:27:41    来源:    

  河南经济报记者 赵显志 通讯员 赵晓东 张欣

  9月23日,新野县人民法院采取“上门开庭”的方式,将庭审现场“搬到”被告人住所地村委会,为年事已高、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提供“零距离”司法服务,顺利完成了一起故意毁坏财物罪案件的审理,赢得了当事人的充分认可。

  2023年9月至2024年11月,被告人吴某为扩宽自家宅基地,使用掘头、铁锹将被害人李某早年种植位于被告宅基地相邻的正常生长的67棵冬青树剥皮、砍毁。经鉴定,被毁坏的冬青树价值共计10953元。后吴某被取保候审。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及其团队工作人员通过电话联系和实地走访,对被告人吴某的身体状况进行了询问,被告人因身体原因确实无法前往法院参加庭审。

  为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诉累,新野县人民法院在开庭前便通过上门送达的方式向被告人宣读起诉书,适用简易程序,前往被告人住所地村委会开庭审理本案。审理过程中,审判团队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充分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审理结束后,被告人表达了对在场干警的感谢。

  此次“上门开庭”是新野县人民法院落实司法便民工作的生动实践。今后,新野县人民法院将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理念,进一步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降低诉讼成本,优化诉讼服务,让司法有“力度”更有“温度”。

编辑:薛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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