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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野县人民法院:立案阶段巧分流 诉前调解化干戈
时间:2025-11-11 12:00:59    来源:    

  河南经济报记者 赵显志 通讯员 李梦颖

  近日,新野县人民法院立案庭通过诉前调解程序,成功化解一起“小标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了结后,当事人李某特意从外地寄来一面锦旗,对法院便捷高效的纠纷化解模式表达诚挚谢意。

  王某与李某原系同事关系。王某向李某借款4000元后,双方因先后离职失去联系。李某多次通过线上方式催讨,王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诿,后索性采取消极回避态度。李某无奈,遂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向新野县人民法院提交诉讼材料,尝试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立案庭工作人员在初步审查案件材料后,敏锐地意识到该案具有“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争议标的额较小”的特点,符合诉前调解程序的适用条件。为最大限度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节约司法资源,法院立即启动诉前调解机制,由调解员进行诉前介入。

  调解员接收案件后,采取“背对背”调解策略,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进行电话沟通。面对王某“人走债消”的侥幸心理和消极应对态度,调解员一方面耐心向其解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被申请强制执行、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信用惩戒措施;另一方面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诚信”“友善”角度出发,引导其珍视个人信誉,主动履行法定债务。

  经过调解员多轮情理法交融的沟通疏导,王某最终认识到自身错误,承诺并一次性付清了全部欠款。“没想到这么方便,都不用我回老家,太感谢你们了!”收到欠款后的李某惊喜万分。

  这面来自千里之外的锦旗,不仅承载着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认可与感激,更是对新野县人民法院持续推进多元解纷、践行司法为民初心的最好褒奖。下一步,新野县人民法院将始终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继续在更多类型的民商事纠纷中推广适用诉前调解,健全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不断扩大调解程序的适用范围和效果。

编辑:薛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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