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导航
热点: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工作室 > 财政 > 正文
巩义市财政局:多举措加强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建设管理
时间:2025-11-12 11:02:18    来源:    

  河南经济报记者 刘学中 通讯员 张斐 申中辉

  为加强100万元以上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管理,巩义市财政局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规范评审行为、强化风险防控,提高效率,保证质量,为实现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强化事前绩效评估,严把项目立项

  按照2025年预算评审和绩效管理转型融合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建立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立项前期评定机制,政府投资项目进入项目库前,联合资源规划、项目单位等部门进行前期评定,按照“不迫切的坚决不实施,不必需的坚决不实施,资金不落实的坚决不实施”的原则,围绕资金筹措方案、实施的必要性、经济性、可行性和预期效益等进行评估,综合评定后上报市政府研究决定是否立项。目前,建设单位报送政府投资项目56项,经论证,可以实施32项,资金2.46亿元,其余24项全部暂缓实施。可以实施项目主要涉及乡村振兴、教育、安置房、环保、医疗卫生、道路维修等。

  全面设计优化,严控项目投资

  为合理节约建设成本,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巩义市财政资金投资工程项目设计方案优化管理办法》(巩财〔2022〕68号)、2025年预算评审和绩效管理转型融合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全市财政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项目在设计图纸完成后,图纸审查前,由第三方优化咨询单位对原设计方案进行优化,优化后由原设计单位根据优化方案调整图纸设计并出具施工图纸。100万元-500万元项目由投资评审中心在项目审核中进行优化。

  截至目前,共优化项目34个,节约资金4120万元,涉及安置房、电力、乡村振兴、校舍建设、医院建设等。

  加强过程管控,严管项目变更

  《巩义市财政资金投资工程评审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巩政办〔2023〕13号)规定,工程变更应坚持事前报批原则、变更内容与实际内容相符、预估金额应为变更工程造价的上限。如工程变更未经审批或非紧急情况先实施后报审的,其变更引起的相关费用将不予认可。

  为有效控制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变更签证的随意性,避免出现预算超概算、结算超预算情况,制定了《关于明确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中累计变更超合同价的处置流程》,要求项目单位变更必须报市政府审批,督促单项追加、变更超合同价在500万元或累计增加超过合同价10%以上的项目,上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方可实施。

  目前需上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项目共12个,审核中,划清责任归属、剔除无理变更、合理确定价格,已完成6个项目审核并上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其余项目正在审核、校对。

编辑:晏语悦
中原经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1. 本网原创稿件版权均属于河南经济报社,未经河南经济报社授权,不得转载、摘编使用。
  • 2. 非本网原创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 3.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同本网联系。邮箱:jingjibao@qq.com
Copyright © 1987-2025 河南经济报社 河南经济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原第一权威经济门户
联系邮箱:jingjibao@qq.com 报社办公室电话:0371-53306911
报纸广告热线:0371-53306913 53306918 报纸发行热线:0371-53306915
《河南经济报》国内统一刊号:CN41-0066   邮发代号:35-92
豫ICP备2023003560号
  技术支持: 河南经济报社网络部  法律顾问:北京市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 何拥军 谷亚娟 白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