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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财政局:以沟通调解化解政府采购投诉
时间:2025-11-25 10:03:18    来源:    

  河南经济报记者 刘学中 通讯员 马敬业

  政府采购牵涉采购方、供应商、代理机构等多方利益,投诉纠纷在所难免。相较于流程复杂的投诉处理流程,沟通调解以柔性姿态搭建共识桥梁,已然成为化解采购矛盾的优选路径——既大幅节约行政资源,又有效维护了政府采购市场的和谐稳定。

  近日,漯河市财政局在处理一起投诉时巧妙地运用沟通化解了双方的矛盾。在收到投诉后,第一时间与投诉人和被投诉人沟通,精准梳理出双方的核心争议。在了解双方的核心诉求后,组织进行面对面的协商。在协商过程中,法律顾问全程提供专业支撑,双方经过充分交流,当场达成和解,投诉人自愿撤回投诉。

  沟通调解的核心优势,在于其“接地气”的柔性特质。这要求调解人员兼具扎实的政府采购法律知识与丰富的实操经验:既能耐心倾听企业的合理诉求,共情其经营顾虑;又能精准解读政策边界,向企业讲清规则底线。同时还能引导采购方规范流程,协助其完善需求条款、规避后续风险。这种双向疏导的模式,打破了“各执一词、互不相让”的僵局,让双方在理解与包容中找到利益平衡点。

  规范的流程是调解成功的重要保障。监管部门需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提前梳理投诉焦点,划定清晰的调解范围,避免争议扩大;二是灵活采用“背靠背疏导+面对面协商”的组合方式,先平复双方情绪、厘清诉求,再集中破解核心问题;三是在达成共识后,签订书面调解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确保调解结果落地执行,避免纠纷反复。

  需要明确的是,沟通调解绝非“和稀泥”,而是以法律法规为刚性底线的柔性解决机制。它既保障了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又助力采购项目高效推进,降低行政与时间成本,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理想效果。持续推广沟通调解方式,必将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让市场竞争更有序、更健康。

编辑:晏语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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