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域联动聚合力 制度护航暖童心——鹿邑县人民检察院让“事实孤儿”无忧成长
时间:2025-12-10 15:26:51 来源:
河南经济报记者 刘学中 通讯员 费忠政 李强
“补助金每个月都按时发着呢……”“两个孩子成绩都不错,老大今年还被评为了‘三好学生’……”12月5日,56岁的侯大妈面对上门回访的鹿邑县人民检察院干警,话语间满是感激。
这件让侯大妈安心的“暖心事”,源自一场跨越豫湘两省的温情救助接力——检察机关在严惩拐卖犯罪的同时,联动两省多部门为两名“事实孤儿”撑起成长晴空。
铁证破局惩拐卖 司法利剑护人权
2023年7月,一起拐卖妇女案件移送鹿邑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被告人朱某、魏某、樊某为牟取非法利益,明知被害人刘某(户籍姓名匡某)存在智力缺陷,仍相互勾结将其“介绍”给被告人张某,以3万元“交易费”完成拐卖行为,三人平分赃款后朱某又单独索要3200元好处费。张某收买刘某后,在鹿邑家中及苏州出租房内多次与其发生性关系,致刘某怀孕。
“被害人表达能力受限,常规办案思路难以突破。”承办检察官李现伟介绍,为还原案件真相,办案团队转变工作思路,引导侦查机关从嫌疑人知情情况、规避婚姻登记等细节入手,深挖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关键证据,通过比对同案犯供述厘清主从犯责任,构建起环环相扣的证据链。
2023年8月,鹿邑县人民检察院以拐卖妇女罪对朱某、魏某、樊某提起公诉,以强奸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对张某提起公诉。2024年1月,鹿邑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朱某、樊某、魏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至五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相应罚金;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后朱某、樊某提出上诉,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4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此案的依法办理,彰显了检察机关严厉打击拐卖妇女犯罪、维护残障人士合法权益的坚定决心。
千里接力解民忧 司法温情护童心
案件办结并非终点,受害者的后续生活始终牵动着检察官李现伟的心。被害人刘某被送回湖南原籍后,其与已故丈夫侯某生育的两个孩子由姑母抚养,而姑母自身尚有两名子女需要照料,家庭经济负担较重。经全面评估,检察官发现刘某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当即启动救助程序,全程协助准备申请材料、推进审查审批全流程,最终依法作出向刘某及其两个孩子发放2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的决定。
经济救助仅是起点,对于两名“事实孤儿”而言,单一的经济支持难以覆盖成长所需的全方位保障。“办案不能只讲法律硬度,更要传递司法温度。”李现伟表示,办案团队对照相关政策规定深入研判后确认,两个孩子符合“事实孤儿”认定标准,可享受国家专项关爱政策,但核心前提是其母亲刘某需办理残疾证。为破解这一关键梗阻,经报请领导批准,办案组决定跨越千里赴湖南,协助刘某专项办理残疾证。
从河南鹿邑到湖南衡阳祁东县太和堂镇,检察官们驱车辗转、实地走访,详细核实刘某的生活状况与身体情况。在此基础上,主动联动当地残联、民政部门及村委会召开多轮协调推进会,明确责任分工、督促加快证件办理进度。返回鹿邑后,办案团队始终牵挂此事,持续跟踪办证进展,在残疾证办结的第一时间,立即协助对接当地民政部门,跟进完善“事实孤儿”认定手续。
目前,两名孩子已成功纳入“事实孤儿”保障体系,每人每月可领取1174元生活补助。同时,相关信息已同步推送至医疗保障局与教育局,后续将由医疗保障局全额资助居民医疗保险,教育局核发专项教育资金。孩子们得以全面享受基本生活补贴、教育保障、医疗保障等一系列国家福利待遇,司法机关以制度性保障为孩子们的成长筑牢“安全网”,有效弥补了单一司法救助的局限性,为他们的未来撑起了一片晴空。
综合履职践初心 检护民生显担当
“拐卖妇女犯罪严重侵犯基本人权,检察机关将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承办检察官表示,鹿邑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在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的同时,注重延伸检察职能,通过司法救助、心理疏导、社会安置等综合措施,全力维护受害者合法权益,让司法既有惩恶的力度,更有护民的温度。
此次跨省救助“事实孤儿”,是鹿邑县人民检察院深入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的生动实践。鹿邑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把综合履职理念贯穿“四大检察”全过程,以精准监督、温情司法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