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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人民法院:一案解双纷 调解促双赢
时间:2025-12-03 16:31:43    来源:    

  河南经济报记者 赵显志 通讯员 姜赟 史佳

  近日,镇平县人民法院石佛寺法庭成功调解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件,不仅促使被告返还了扣留的车辆,还一并解决了关联的劳务报酬问题,实现了“一案解双纷”。案件圆满解决后,当事人仵某专程向法院赠送锦旗,表达对法官高效化解矛盾的诚挚谢意。

  扣车维权引纠纷

  原告周某、仵某系合伙关系,二人共同购买一辆轻型普通货车用于工地运输。被告马某跟随原告仵某在工地干活期间车辆发生损坏,后马某将车辆开走进行维修。然而,车辆修好后马某却拒绝将车返还给原告,理由是原告仵某拖欠其工资未付。因车辆被扣直接影响生产经营,二原告将马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返还车辆,并赔偿扣车期间的损失。

  一案双解促履行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姜赟仔细查阅案卷,认为本案表面上是物权纠纷,但根源在于拖欠劳动报酬矛盾,如果简单判决返还车辆并不能彻底化解双方矛盾,拖欠工资问题依然存在,可能引发新的诉讼。本着“实质化解纠纷”的理念,决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法官向马某释明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非法侵占,仵某拖欠工资固然不对,但通过扣押对方车辆的方式“自助维权”并不合法,反而可能使自己从权利方变为侵权方。同时,法官也指出仵某拖欠工资的行为违法,损害了马某的合法权益理应及时支付。经过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和情绪疏导,双方逐渐打开心结,最终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马某当庭返还二原告的轻型普通货车,原告仵某欠付马某的工资当庭支付,双方就此事件再无其他纠纷。

  锦旗致谢映初心

  双方分别履行完毕后,仵某特地将一面锦旗送到法院,对法官高效妥善地解决了困扰双方的难题表示感谢。承办法官表示,该案的成功调解是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此案通过一次性解决关联纠纷,不仅圆满化解了个案矛盾,减轻当事人诉累,也是一次生动的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观念。

  维权须依法,途径要正当

  法官在此提醒:物权受保护,扣车属侵权。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即便存在债权债务纠纷,债权人也无权擅自扣押债务人(或关联方)的财产,合法的维权途径包括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其次,提供和接受劳务双方均应守法,接受劳务方应按时足额支付报酬,这是法定义务,劳动者如遇拖欠工资,应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等合法渠道维权,切勿采取过激或违法手段,以免从受害者转变为侵权者。

编辑:薛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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