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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司法护航助企解困 调解分期兑现“共赢”
时间:2025-12-15 11:17:44    来源:    

  河南经济报记者 赵显志 通讯员 张丰景 李婕

  近日,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民二庭成功调解了一起租赁合同纠纷的案件,不仅合理保障了双方的合法权益,更让原本矛盾尖锐的双方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

  基本案情

  2013年,某汽车销售公司与张某签订协议,约定张某将位于南阳市城区一土地及地上附属物租给该汽车销售公司使用,租赁期限为12年,每年度提前两个月支付下年度租金,并在协议签订之后每三年递增20%。某汽车销售公司按协议约定履行至2022年9月30日后便未再支付费用。之后张某多次提起诉讼索要到期的租金,并通过法院强制执行,收回了部分租金。而作为承租方的某汽车销售公司也将张某告上法庭,要求调低租金标准。

  调解过程

  经历过多次诉讼,双方消耗了大量的经济成本和时间精力,不但伤害了多年的合作关系,也几乎断绝了继续合作的可能。为了实质化解纠纷,承办法官多次联系原告进行沟通,并深入被告企业走访,了解其经营状况和拖欠租金的原因。通过细致的工作,承办法官发现双方均有调解的意愿,尤其是被告,若判决其搬离,投资几百万建设的钢架大棚需要拆除,这会给企业带来灭顶之灾,200多名企业职工的生活也会陷入困境。对于原告来说,即使收回案涉土地,土地及地上附属物也不能有效发挥其功能。于是,承办法官快速梳理出双方的争议焦点,并积极联系当地政府,组织原被告进行调解。

  前期的调解过程中,双方对是否调整租金金额争议较大。张某认为,合同中约定提前支付租金,某汽车销售公司多次拖延支付,并且至今仍有两年费用未付,坚决不同意降低金额。某汽车销售公司解释道,2022年之前并不存在欠付或者拖延的情况,是后期受市场影响,资金周转不灵,才导致不能按时支付,希望张某能够理解难处,调低租金标准。经过多轮的沟通协商,张某态度有所松动。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双方对调整的幅度再次产生分歧,不能协商一致。承办法官认真细致向原被告解读相关法律规定,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兼顾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与企业经营实际,积极促成双方达成共识。最终,在法官的多次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降低租金金额,下余租金分期支付。至此,双方的矛盾终于得以化解,也为双方继续合作保留了可能性。

  这种“柔性化解”的方式,不仅保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更让当事人摆脱了“诉讼缠身”的困境,使企业将更多精力投入到经营中,为其后续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下一步,卧龙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理念,通过更高效、更精准、更温暖的司法服务,为企业发展纾困解难、保驾护航,增强企业应对风险的能力,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贡献法治力量。

编辑:薛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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