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冬日攻坚“不降温” 集中执行显担当
时间:2025-12-15 14:48:32 来源:
河南经济报记者 赵显志 通讯员 赵倩
12月10日、12日清晨6点30分,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闻令而动、雷霆出击,聚焦涉民生、涉企重点案件开展集中执行专项行动,以硬核举措亮剑“执行难”,全力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终本不终止 攻坚不停步
被执行人孔某因未按民事调解书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申请执行人聂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启动全面财产查控,未发现其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因孔某行踪不定、无有效线索,案件暂时终本。但执行干警始终未放弃,持续走访孔某户籍地、原居住地及知情人,与申请人聂某保持密切沟通、收集线索。
此次集中执行专项行动中,聂某了解到孔某准确行踪并第一时间反馈。张新军执行团队迅速响应,清晨驱车赶赴孔某藏匿地点,成功将孔某拘传至法院。执行干警释法明理,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但孔某态度强硬,以“没钱”“不欠钱”为由拒不配合。
为维护法律尊严,执行干警依法启动司法拘留程序,拟对其拘留15日。在被送往拘留所体检的途中,意识到“躲不过去”的孔某终于慌了神,此前的强硬态度彻底转变,主动表示愿意还款,并紧急联系亲友筹款。经数小时协调,45000元案款通过银行转账足额交付至法院账户。执行干警第一时间通知聂某办理领款手续,聂某拿到了期盼已久的执行款,这起“骨头案”顺利画上句号。
析法明理解困惑 担保责任落实处
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生效判决确认被执行人李某、赵某、张某作为连带共同保证人,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执行阶段,三名保证人对要承担还款责任一事存在抵触情绪,始终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马原执行团队多次与三人沟通联系,认真了解他们的心结。为打消他们的顾虑,顺利推进案件进程,马原团队分别前往三人的住所,进行耐心地释法析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对保证合同的规定,结合生效判决,就担保人的担保责任及所享有的追偿权进行耐心解释。
经执行干警反复释法明理、深入普法后,李某、赵某、张某最终消除顾虑,在执行干警的见证下,将借款交付申请人,该案顺利执结。
善意执行有温度 执行和解促履行
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执行过程中,王硕执行团队依法对袁某名下房产、车辆、存款等财产展开全方位排查,第一时间依法冻结其名下银行账户。
此次集中执行行动,王硕团队在找到袁某后,依法将袁某拘传至法院。起初,袁某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执行干警耐心释法,并向袁某告知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将要面临的法律后果。经过近3小时的释法明理和利弊分析,袁某终于认识到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但表示因家中有病人,手头并不宽裕,希望给予宽限。
执行干警考虑到袁某家中有患病老人需要照料,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执行干警提出灵活解决方案:“如果你能主动筹集部分款项,并就剩余款项制定合理还款计划,我们会组织申请执行人进行协商沟通,争取达成和解。”袁某当场联系亲友筹集资金25000元,支付给申请人杨某,并在执行干警的主持下与杨某签订了剩余款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袁某承诺将按照还款协议约定的日期偿还相应数额的款项。
此次集中执行行动,共现场调查被执行人25处,依法拘传被执行人15人,执行完毕案件7件,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3件,执行到位金额63万元,对5名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拘留措施。通过此次集中执行行动,不仅成功执结了一批疑难复杂案件,为胜诉当事人挽回了经济损失,更有力地打击了被执行人的侥幸心理和抗拒执行行为,彰显了人民法院维护司法权威、破解“执行难”的坚定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