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导航
热点:
当前位置:首页 > 地市 > 南阳 > 正文
南阳宛城区人民法院:高效化解工伤纠纷 锦旗致谢司法为民
时间:2025-12-18 14:57:57    来源:    

  河南经济报记者 赵显志 通讯员 高雁鸿

  近日,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件,通过“调解+普法”的模式,既为受伤劳动者撑起权益“安全伞”,也为企业送上用工“法律课”,实现了劳动者权益保障与企业健康发展的双赢局面,赢得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认可。

  孙师傅经人介绍在某工程公司承包的工程项目部提供劳务作业。某日,孙师傅在清理搅拌机水泥时,不慎被搅拌机皮带轮挤伤右手。经人社部门认定,孙师傅所受事故伤害属于工伤。由于公司未给孙师傅缴纳工伤保险,孙师傅无法要求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相关的医疗待遇费用。孙师傅申请劳动仲裁,但仲裁委不予受理,孙师傅无奈向法院提起诉讼。

  承办法官张治菊深知工伤赔偿纠纷的特殊性和紧迫性:一头连着劳动者的生计与健康权益,一头连着企业的经营与发展。为避免矛盾激化,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张治菊并未简单一判了之,而是主动扛起调解责任,积极搭建双方沟通的桥梁。

  调解过程中,张治菊向工程公司负责人系统普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详细解读了企业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的法定义务,明确其在未缴纳工伤保险情况下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为员工参保工伤保险不仅是法律要求,更是企业规避用工风险的重要保障,如今员工因工受伤,企业未缴纳工伤保险费,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张治菊结合自己审理过的类似案例,向企业负责人阐明利害关系。同时,也考虑到企业当前的运营状况,将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调解诚意如实告知孙师傅,并耐心疏导其情绪,引导他理性看待赔偿问题。

  在张治菊的努力下,企业负责人充分认识到企业的过错及应承担的责任,主动表示愿意承担赔偿责任。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工程公司当场履行了赔偿义务。调解协议签订后的第三日,孙师傅将一面印有“心系百姓解纠纷 情牵正义守天平”的锦旗送到法院,向张治菊团队连声道谢。

  此次纠纷的成功调解,不仅让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坚实保障,更以“调解+普法”的模式为企业补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律知识课。下一步,宛城区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理念,在化解劳动争议纠纷中充分发挥调解优势,将普法工作贯穿案件处理全过程,既守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助力企业规范用工管理,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编辑:薛艳真
中原经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1. 本网原创稿件版权均属于河南经济报社,未经河南经济报社授权,不得转载、摘编使用。
  • 2. 非本网原创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 3.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同本网联系。邮箱:jingjibao@qq.com
Copyright © 1987-2025 河南经济报社 河南经济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原第一权威经济门户
联系邮箱:jingjibao@qq.com 报社办公室电话:0371-53306911
报纸广告热线:0371-53306913 53306918 报纸发行热线:0371-53306915
《河南经济报》国内统一刊号:CN41-0066   邮发代号:35-92
豫ICP备2023003560号
  技术支持: 河南经济报社网络部  法律顾问:北京市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 何拥军 谷亚娟 白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