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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纸判决难履行?卧龙区人民法院执前督促架起沟通桥
时间:2025-12-26 10:36:46    来源:    

  河南经济报记者 赵显志 通讯员 王晓璐 马鑫琳

  近日,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名誉权纠纷的生效判决,采取“执前督促”方式,成功推动双方达成共识,让生效判决得以落地,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在收到唐某某的执前督促申请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梳理案情,了解到唐某某与葛某因误解发生争执,导致原告唐某某被街坊邻居误认为存在偷盗行为,对原告的身心造成巨大创伤。经审理,法院判决被告于文书生效十日内,在指定位置张贴经一审法院审核的道歉公告,并保留七日,同时赔偿原告医疗费、住院费等各项费用共计3000余元。

  执行干警通过与被告沟通交流,发现其虽有履行意愿,但不知如何撰写道歉内容,且碍于情面不愿与原告唐某某直接联系,导致公告事宜迟迟未处理。得知被告的顾虑后,执行干警耐心劝导,告知其自觉履行更有利于矛盾的快速化解,并协助其撰写了态度诚恳客观、澄清大众误解的道歉信,交于一审承办法官审核,确保内容合法合规。同时,干警也充分听取了原告唐某某的诉求,与被告协商一致后,将公告以60×80厘米的海报形式,在小区门口人员密集处连续张贴满七日。随后,被告葛某将赔偿款项通过转账方式支付至唐某某账户,判决内容得到全面落实。

  事后,被告葛某专程来到法院向执行干警表示感谢:“多亏你们及时介入,没有进入执行就顺利解决了,让我避免成为被执行人,最大程度减少对我个人信誉的影响,非常感谢!”

  “执前督促”机制的运用,是卧龙区人民法院深化“立审执”协调配合、矛盾化解端口前移的具体实践。下一步,卧龙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完善“执前督促”工作机制,打好执源治理“组合拳”,切实从源头化解纠纷、节约司法资源、传递司法温度,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民的司法服务。

编辑:薛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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