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自然资源督察步入“有章可循”新阶段 新规“利剑”构筑监管闭环 严守耕地生态红线
时间:2025-12-29 16:28:25 来源:
河南经济报记者 杜美丽 通讯员 康旭东 牛哲
近日,《平顶山市自然资源督察工作暂行办法》正式出台并实施,标志着全市自然资源督察工作迈入制度化、规范化的新阶段。这一新规为督促各县(市、区)落实好自然资源管理责任,提供了清晰、常态化的监督依据,犹如一把高悬的“利剑”,推动各级政府真正把耕地保护和生态守护落到实处。
督什么?五大重点直击要害
《办法》为自然资源督察划定了清晰的“任务图”。督察聚焦县级政府,主要围绕五个方面展开:一看重大政策是否执行到位,中央和省、市关于自然资源与国土空间规划的决策是否真正“落地”;二看法定职责是否切实履行,各级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的监管责任有没有“扛牢”;三看三条“红线”是否守得住,即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有没有被突破;四看重大问题及整改处理情况;五看上级交办的任务是否按时保质完成。
怎么督?程序闭环让监督“长牙带电”
为杜绝督察“一阵风”,《办法》设计了一套严密的闭环流程。开展例行督察前,会提前5个工作日发出通知。进驻后,督察组可通过调阅资料、实地勘查、谈话问询、参加会议等方式深入了解情况,相关单位和个人需积极配合。发现问题后,将依次经过书面确认、下发《督察意见书》、限期整改、现场复核等环节,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形成闭环,避免“纸上整改”。
督不力怎么办?约谈、通报、移交多管齐下
此次《办法》最引人关注的,是赋予督察工作真正的“牙齿”。对于整改拖拉、落实不力的,措施将逐步升级:从发送《督办清单》警示,到公开通报批评;从暂停相关项目审批,直至约谈县级政府主要负责人。约谈情形列明了九条“硬杠杠”,例如被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违法问题突出、多次督办无效等,一旦触及就可能被“请来谈话”。对于涉嫌违纪违法的,督察机构还可将问题和责任人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实现督察与问责的无缝衔接。
新阶段:从“行政检查”到“制度监督”的跨越
该《办法》的出台,标志着平顶山市自然资源监管从传统的、相对分散的行政检查,向系统性的制度化监督跨越。它明确督察不取代管理部门日常职责,重在压实各级政府自然资源保护主体责任,以制度形式规范自然资源督察工作,并构建与纪检监察、审计等监督力量的协同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督查机构将依此“利剑”出鞘,持续压实保护责任,为全市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的资源与生态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