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导航
热点: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工作室 > 法治 > 正文
禹州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维护金融安全 护航经济发展
时间:2026-01-16 10:49:26    来源:    

  河南经济报记者 刘学中

  “我们再也不用东奔西跑了,来这里就一站式解决了!”近日,禹州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结合本地实际创新服务模式,正式成立禹州市经济犯罪案件接报案中心,通过规范接报案工作流程、优化受理审批环节、明确办理时限标准,大幅提升案件受理处置效能,以省心、省时、省力的政务服务切实维护群众和企业合法权益,收获了社会各界的满满好评。

  “晚上终于能睡个好觉了。”2025年10月20日,一名企业负责人神色焦急地来到禹州市公安局接报案中心报案,称企业在经营合作中遭遇合同诈骗,若不及时处置将面临上千万元的经济损失。接警后,中心民警第一时间启动涉企案件快速响应机制,当即受理立案,同步开展调查取证、固定关键证据、追查涉案线索等工作,仅用72小时就依法查清犯罪事实,成功阻断资金转移通道,帮助企业避免1000余万元的重大损失,企业负责人专程送来锦旗表达谢意,对公安队伍的高效履职给予高度称赞。

  2025年4月6日,市民赵某前往禹州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接报案中心报警,称其在出租房内意外发现十余箱百元面值现金,因不明来源不敢擅自处置。接警民警高度重视,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一方面对现金妥善封存保管,另一方面迅速与人民银行禹州支行对接开展专业鉴定,最终认定其中300余张百元面值现金为假币。通过深挖线索、溯源追查,民警成功锁定涉假币案件相关嫌疑人,及时遏制了假币流入市场的风险,有效维护了辖区经济金融秩序稳定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经侦大队的政策宣讲太实用了,帮我们避开了不少经营陷阱!”禹州市某制造业企业财务总监说。为防范合同诈骗、职务侵占、非法集资等涉企常见犯罪,禹州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组建专业宣讲团队,梳理制作《涉企经济犯罪风险防范指南》,针对企业经营管理、财务收支、合作洽谈等关键环节,开展“警企面对面”宣讲活动20余场,覆盖企业150余家,通过典型案例剖析、法律条文解读、风险点提示等方式,点对点为企业管理人员、财务人员提供培训指导,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内部风险防控机制,提升自主防范能力。

  严打经济犯罪是构建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保障。禹州市公安局经侦大队以接报案中心为依托,进一步畅通案件受理渠道,建立“接警即登记、立案即侦查、侦办即追赃”的全流程工作机制,对涉企经济犯罪案件实行优先受理、优先立案、优先侦办,最大限度压缩办案周期、减少企业损失。截至目前,该大队共侦破合同诈骗、职务侵占、非法集资等各类经济犯罪案件3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8人,为群众和企业追回经济损失1250余万元,有效净化了辖区市场环境。

  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禹州市公安局经侦大队还建立重点企业“挂联服务”机制,选派12名业务骨干担任“企业护航联络员”,对口联系辖区28家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定期上门走访调研,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和实际需求,精准提供法律政策咨询、风险排查预警、矛盾纠纷调解等服务。截至目前,已帮助企业化解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各类矛盾纠纷16起,解决实际困难9件,为企业安心经营、放心发展筑牢安全屏障。

  下一步,禹州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将持续保持对各类经济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深化与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税务等部门的协作联动,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打击犯罪的精准度和办案效率。同时,持续优化惠企服务举措,拓宽政策宣传渠道,完善风险防范体系,切实筑牢辖区经济安全防线,为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保障群众财产安全、护航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公安保障。

编辑:晏语悦
中原经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1. 本网原创稿件版权均属于河南经济报社,未经河南经济报社授权,不得转载、摘编使用。
  • 2. 非本网原创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 3.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同本网联系。邮箱:jingjibao@qq.com
Copyright © 1987-2025 河南经济报社 河南经济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原第一权威经济门户
联系邮箱:jingjibao@qq.com 报社办公室电话:0371-53306911
报纸广告热线:0371-53306913 53306918 报纸发行热线:0371-53306915
《河南经济报》国内统一刊号:CN41-0066   邮发代号:35-92
豫ICP备2023003560号
  技术支持: 河南经济报社网络部  法律顾问:北京市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 何拥军 谷亚娟 白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