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导航
热点: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网评 > 正文
让恶意索赔者得不偿失
时间:2026-01-23 09:51:43    来源:人民日报    

  《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6年4月15日起施行。《办法》旨在提升投诉举报处理质效,明确提出规制恶意索赔、完善平台内经营者的投诉管辖权。

  《办法》新增规定,不得滥用投诉举报权利、利用投诉举报牟取不正当利益;投诉人应当提供真实身份信息和相应的事实依据;对提供虚假材料、冒用他人名义、拒不配合核验真实身份信息的不予受理。这些规定瞄准市场治理痛点,对“以打假为名、行碰瓷之实”等行为形成震慑。在消费维权机制不断完善的今天,进一步厘清权利边界、规制滥用行为,有利于营造更好的市场环境。

  随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法、广告法等相关法规加快完善,消费者权益受保护力度不断增强,市场环境也持续向好。以全国12315平台为例,上线以来已处理投诉举报1.2亿余件,许多消费者借助这一机制挽回了损失。

  然而,部分别有用心者将维权机制异化为牟利工具,导致恶意索赔乱象频发。有人以“打假”之名行“碰瓷”之实,刻意制造“小错大赔”“小过重罚”,让很多中小商家不堪其扰;有人以“监督”之名行“胁迫”之实,穷尽投诉举报、复议诉讼等法律程序,向经营者施压私了;有人甚至以夹带、调包、造假等违法方式对经营者敲诈勒索或者骗取赔偿。

  恶意索赔的行为,损害了商家权益,破坏了市场生态。对经营主体尤其是小微经营者而言,“私了”会助长他们的嚣张气焰,“硬怼”又耗不起。对监管体系而言,涉嫌恶意索赔的投诉举报大量出现,牵扯了监管精力、挤占了行政资源。若不及时纠偏,将导致劣币驱逐良币,造成多方受损的局面。

  《办法》通过厘清权利边界,让正当维权者更有底气,让恶意索赔者得不偿失,实现了“确权”与“限权”的统一,更好地把握了政策尺度。政策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唯有严格执行制度规定,精准区分正当维权与恶意索赔,才能让投诉举报制度始终发挥积极作用。这既是对诚信经营的保护,也是对正当维权的护航,更是构建公平有序市场环境的必然要求。

  ( 作者练洪洋 摘编自《广州日报》,原题为《不让恶意索赔透支政策善意》)

编辑:薛艳真
中原经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1. 本网原创稿件版权均属于河南经济报社,未经河南经济报社授权,不得转载、摘编使用。
  • 2. 非本网原创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 3.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同本网联系。邮箱:jingjibao@qq.com
Copyright © 1987-2025 河南经济报社 河南经济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原第一权威经济门户
联系邮箱:jingjibao@qq.com 报社办公室电话:0371-53306911
报纸广告热线:0371-53306913 53306918 报纸发行热线:0371-53306915
《河南经济报》国内统一刊号:CN41-0066   邮发代号:35-92
豫ICP备2023003560号
  技术支持: 河南经济报社网络部  法律顾问:北京市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 何拥军 谷亚娟 白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