郸城县人民法院宁平人民法庭:“货不对板”起纠纷 庭前调解止纷争
时间:2026-02-03 15:29:48 来源:
河南经济报记者 刘学中 通讯员 刘研延
近日,郸城县人民法院宁平人民法庭成功化解一起因网购组装电脑主机“货不对板”引发的产品责任纠纷,切实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商家敲响诚信经营的法治警钟。
案情摘要
2025年6月,消费者小王通过某网购平台,在小李经营的数码店铺购买电脑主机一台,支付货款为1069元。下单前,小王就CPU型号、显卡参数、内存容量等核心配置,与商家小李逐一确认,小李明确承诺该电脑主机配置与商品详情页面标注完全一致。
小王收到货后发现电脑主机与商家承诺存在明显差异:机箱外壳有明显划痕, 疑似二手翻新产品;显卡品牌也与页面宣传不符,性能更是远低于宣传标准,无法满足小王的使用需求。
发现问题后小王第一时间联系商家小李,要求按照承诺退货退款。然而,小李却以“机箱退不了”“商品就是这个商品,就是你看到的这个商品”等理由推诿拒绝。
在多次协商无果、维权陷入僵局的情况下,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小王遂将商家小李诉至郸城县人民法院,主张小李在销售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要求其返还购物款1069元,并承担“退一赔三”的赔偿责任。
庭前调解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赵洪伟第一时间查阅案卷材料,梳理案件争议焦点。考虑到原、被告双方均在外地,来回奔波参与诉讼不仅耗时费力,还会增加当事人的维权成本,承办法官赵洪伟决定优先采用庭前调解方式化解纠纷,最大限度降低当事人的维权成本。
在与商家小李沟通时,赵洪伟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产品质量、违约责任、欺诈赔偿等相关规定,向小李详细释法明理,告知其诚信经营是立足之本,漠视消费者权益不仅会面临法律责任,还会损害店铺声誉,影响长远经营。
在与消费者小王沟通时,赵洪伟耐心倾听其诉求,同时向其说明庭前调解能够快速化解纠纷、及时挽回损失,引导其理性表达诉求,为后续的调解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经过赵洪伟多次耐心细致地沟通协调,商家小李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不当之处,主动向小王表达歉意,并同意退还全部购物款1069元,同时自愿补偿小王损失1000元。消费者小王也表示接受该调解方案,同意撤回起诉。
至此,这起网购产品责任纠纷在庭前得到圆满化解,双方当事人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法官有话说
随着网络购物的普及,“货不对板”“虚假宣传”等问题成为影响消费者权益的突出痛点。消费者在网购过程中,若遇到商品与宣传不符、商家拒不履行承诺等情况,应注意保留聊天记录、商品详情截图、收货凭证、检测报告等相关证据,通过与商家协商、向平台投诉、向消费者协会求助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诚信是市场经济的基石,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秉持诚实信用原则,规范经营行为,如实标注商品信息,切实履行承诺义务,杜绝虚假宣传、以次充好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只有坚守诚信经营底线,才能赢得消费者信任,实现长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