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导航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工作室 > 法治 > 正文
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法院王店人民法庭:细查案情追被告 当庭履行促和谐
时间:2026-02-05 16:12:32    来源:    

  河南经济报记者 刘学中 通讯员 张群芳

  近日,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法院王店人民法庭收到了一面跨越千里寄来的锦旗,上面“公平公正 铁面无私”的金色大字格外醒目。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承办法官近一个月的耐心调解下圆满化解,成功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案情回顾

  原告杨女士居住在外地,因业务经营需要,经第三人介绍,与周口市某机械公司达成口头协议,约定购买一批机器设备,总价款15万元。

  按照约定,杨某以银行转账方式分3次支付了全部货款,但在付款后,一直未等来对方发货。在多次沟通无果后,杨某手持转账凭证、聊天记录等证据来到法院,要求被告周口市某机械公司返还货款。

  法院调解

  收到案卷后,承办法官并未止步于表面清晰的违约事实,而是深入梳理交易链条,发现案外人刘某虽非合同名义相对人,却全程参与磋商、谈判,并实际收取了货款。

  法官意识到,若遗漏刘某,案件事实将难以厘清,即便作出判决,后续执行也可能面临障碍,无法彻底实现当事人权益。为查明事实、实质化解纠纷,法院依法追加刘某为被告。

  在随后的一个月里,法官化身“沟通桥”,通过多种方式,与刘某进行了十余次耐心沟通。一方面,法官清晰阐明刘某在交易中的实际地位、应负的法律责任及拒不履行的后果,以“铁面”坚守法律底线;另一方面,也认真倾听其实际困难,引导其换位思考,帮助其纾解心结。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被告刘某最终态度从抵触转为理解,愿意承担全部还款责任。原告杨女士十分感动,多次电话致谢,感激法官用心用情追回关键责任人,促成纠纷圆满化解。在收到货款后,杨女士欣然撤诉并向法庭邮寄来了感谢的锦旗。

  典型意义

  一面小小的锦旗,是肯定,也是鞭策。它昭示着,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期盼,不仅在于裁判的权威,更在于纠纷能否得到实实在在的解决。

  下一步,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法院将继续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努力追寻事实真相、化解社会矛盾,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可信,为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贡献更为坚实的司法力量。

编辑:晏语悦
中原经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1. 本网原创稿件版权均属于河南经济报社,未经河南经济报社授权,不得转载、摘编使用。
  • 2. 非本网原创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 3.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同本网联系。邮箱:jingjibao@qq.com
Copyright © 1987-2025 河南经济报社 河南经济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原第一权威经济门户
联系邮箱:jingjibao@qq.com 报社办公室电话:0371-53306911
报纸广告热线:0371-53306913 53306918 报纸发行热线:0371-53306915
《河南经济报》国内统一刊号:CN41-0066   邮发代号:35-92
豫ICP备2023003560号
  技术支持: 河南经济报社网络部  法律顾问:北京市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 何拥军 谷亚娟 白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