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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法院故事 传递法治正能量——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15天速解施工毁车纠纷
时间:2026-02-26 09:33:11    来源:    

  河南经济报记者 刘学中

  每一方司法阵地,都沉淀着守护公平的足迹;每一次司法服务,都藏着温暖民心的细节。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公众号开设《鼓法·故事》专栏,记录法官、调解员、人民陪审员等在司法工作中的心得感悟,以“小切口”回应民生关切,让法治正能量以人民群众看得见、听得懂、记得住的方式传递。

  本期,让我们共同走进15天高效化解财产损害纠纷的温情故事……

  近日,在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的调解下,一场因道路施工引发的财产损害纠纷圆满落幕,从立案到化解全程仅用时15天。当事人薛某某顺利拿到车辆轮胎维修费,积压在心头的烦忧尽数消散,脸上满是掩饰不住的欣喜与释然,切实感受到了司法调解带来的高效与温暖。

  数月前,薛某某驾驶车辆行驶至辖区内某国道时,因道路施工导致路面损坏,且未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导致车辆陷入路面陷坑,造成左前及左后轮胎爆裂。事故发生后,薛某某及时报警并更换车辆继续行程。返回后,薛某某向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某交通工程有限公司赔偿车辆轮胎维修费1000余元及交通费500余元。

  案件受理后,依据立案后先行调解的相关规定,调解员邵老师迅速接手案件,秉持“司法为民、高效解纷”的理念,全力推进调解工作。调解现场,调解员以法为据、以理服人,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向双方当事人细致释法明理:道路施工单位在作业期间,设置明显警示标志、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是法定义务,亦是保障公众出行安全的要求,本案中涉事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未尽到上述义务,对事故发生存在过错,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同时,她也善意提醒薛某某,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亦需谨慎观察路况,筑牢自身出行安全防线。

  调解中,调解员精准捕捉双方诉求平衡点,既维护薛某某的合法权益,也引导涉事公司正视自身责任,在反复沟通与协商中,双方分歧逐渐缩小,最终达成一致共识:涉事交通工程有限公司赔偿薛某某车辆轮胎维修费1000余元,薛某某也自愿放弃交通费赔偿请求,用包容与理解为纠纷画上圆满句号。

  这场纠纷的快速化解,不仅是鼓楼区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提升解纷质效的生动实践,更蕴含着关乎公共安全的深刻启示。下一步,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将始终坚守司法为民初心,持续深化先行调解机制,以更高效、更温情、更有力的司法举措化解矛盾纠纷,既守护群众合法权益,又优化辖区营商环境,用法治力量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让每一位群众都能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与司法温度。

  法院里的一个个故事,是司法初心的生动注脚;法律工作者的一段段感悟,是责任担当的真实写照。我们诚挚邀请您关注《鼓法·故事》,期待这些故事能成为连接法院与群众的“连心桥”,让更多人理解司法、信赖司法,共同凝聚法治力量,传递法治正能量。

编辑:晏语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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