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执法护生态 温情服务促发展——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纪实
时间:2026-02-02 22:12:33 来源:
近年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以“精准执法、规范执法、温情执法”为抓手,聚焦群众关切,紧盯重点领域,在污染防治、生态修复、服务发展中展现执法担当,让绿水青山成为鲁山最鲜明的底色。
聚焦重点领域,精准发力抓整治。紧盯工业企业排污、涉气涉水环境违法、固废和危废处置等关键环节,开展常态化专项执法行动。对燃煤电厂、砖瓦窑、垃圾发电、生物质发电等重点行业实施“一企一策”监管,通过在线监测、突击检查、夜间巡查等方式,严厉打击偷排漏排、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聚焦昭平台水库、沙河沿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周边生态保护,强化旅游餐饮、畜禽养殖等领域的执法监管,做到精准发现问题、靶向解决问题。
创新执法模式,提升效能提质效。创新推行 “4+” 整改工作法,推动问题整改提质增效。一是 “指挥 + 一线” 联动,主要领导带队深入企业车间、污染现场,实地核查问题症结,现场调度解决整改难点,确保决策部署直达一线;二是“科技 + 执法”赋能,运用无人机巡查、在线监测、第三方检测等手段,精准锁定排污点位、核实整改成效,累计通过科技手段发现隐性问题 20 余个;三是 “监管 + 帮扶” 并重,在严格执法的同时,主动为企业提供环保技术咨询、治污方案优化等服务,累计指导企业完成治污设施升级改造 15余处,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20个,实现 “整改一个问题、规范一个行业”;四是 “复盘 + 总结” 提升,每轮整改完成后及时召开总结会,梳理经验、查找不足,优化整改流程,避免同类问题重复发生。2025年累计完成监督帮扶交办问题整改168 余个,整改率达 100%,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7起,其中移交公安1起,刑事拘留1人,查处涉及自然保护区违法行为1起,17起案件,已结案17起。
强化协同联动,凝聚合力促共治。生态环境执法不是“独角戏”,而是“大合唱”。该局主动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案件移送、联合办案机制,形成“查处一个、震慑一批”的高压态势。同时,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第一时间核查处理、及时反馈,引导社会公众参与生态环境监督,构建起“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共治格局;通过强有力的生态环境执法,空气质量得到了持续改善,2025年鲁山县PM2.5为34.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0.3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287天,超出市定目标13天,同比增加20天,鲁山县连续三年实现空气质量二级达标。
锤炼执法队伍,夯实基础强本领。打铁必须自身硬,该局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重中之重,开展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内容涵盖环保法律法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新装备应用等,通过案例研讨、实战演练等方式,提升执法人员精准发现问题、依法处置问题的能力。同时,严格落实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坚决杜绝“人情执法”、“选择性执法”,严格规范执法行为,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时间的检验,维护生态环境执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打造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的生态环境执法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