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破解“登记难”商品房登记“单方办”让群众办证更安心
时间:2026-02-03 17:25:02 来源:
河南经济报记者 杜美丽 通讯员 黄燕
“不用排队等开发企业来办证,自己想什么时候来就什么时候来,主动权握在自己手里,心里特别踏实!”2月3日,在温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窗口,中嘉雅园业主刘女士刚办完不动产登记,手持崭新的不动产权证书,难掩喜悦。这份舒心的办证体验,源于温县近期全面推行的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单方申请”改革,从制度层面破解商品房“登记难”问题,彻底让购房群众告别了以往“等企业、跑断腿”的办证难题。
“以前买房办证,得跟着开发企业的节奏走,既要等企业收集整理材料,又要配合他们的统一安排,遇上企业人手紧张、流程拖沓,一等就是好几个月,有的开发商还借机强制收费,商品房‘登记难’成了不少购房者的烦心事。”回忆起以往的办证经历,刘女士感慨颇多。而如今,随着“单方申请”政策落地,这一切都成为过去。“现在只要带好身份证、网签合同、完税凭证这些基础材料,随时能来窗口办理,全程不到一小时就搞定,太方便了!”刘女士说。
此前,按照相关规定,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需由购房人与开发企业双方共同申请办理。这一模式下,一旦遇到开发企业主体变更、推诿拖延或拒不配合等情况,购房人便会陷入“办证无门”的困境,不仅耗时费力,还可能面临产权登记滞后的风险,也成为商品房“登记难”的核心症结。为破解这一民生痛点,该中心积极借鉴多地先进经验,创新推出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单方申请”改革举措,靶向破解“登记难”,为购房群众排忧解难。
据该中心负责人介绍,改革后,开发企业在申请商品房首次登记时,需一次性提交承诺书、项目转移登记“总申请”,并将业主名单、购房信息等相关资料提前向登记机构备案,完成后续转移登记所需的全部前置手续。在此基础上,购房人无须再与开发企业协同申请,仅凭本人身份证、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完税凭证等材料,即可自主选择办理时间,单独申请办理不动产权登记,真正实现了“我的证件我做主”,让商品房“登记难”问题迎刃而解。
此次推出的“单方申请”模式,不仅将办证主动权完全交还给购房群众,更以改革之力破解“登记难”,实现了办事流程、办证效率与群众权益的多重升级。通过精简申请材料、优化办理环节,办证时限较以往压缩50%以上,有效避免了群众因索要材料来回奔波的麻烦。同时从制度上彻底杜绝了开发企业强制代理、捆绑收费等不规范行为,切实维护了购房群众的合法权益。对于开发企业而言,无须再设立专门部门负责集中代办业务,大幅降低了人力与运营成本,真正实现了企业与群众“双向减负、双向受益”,让破解“登记难”的改革红利惠及多方。
从“等企业办”到“自己能办”,从“来回跑”到“一次成”,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单方申请”改革的落地实施,是该县靶向破解民生领域“登记难”、优化政务服务、提升群众获得感的生动实践。如今,像刘女士一样受益于这项改革的购房群众越来越多,一本本崭新的不动产权证书,不仅是房屋产权的合法证明,更承载着政务服务改革破解“登记难”带给群众的安心与舒心,成为温县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办好民生实事的鲜活注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