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沟县人民检察院:开展禁渔期专项普法宣传活动
时间:2026-03-12 10:09:48 来源:
河南经济报记者 刘学中 通讯员 马雪雨
春日贾鲁河,碧波荡漾、岸柳垂青。为切实筑牢全县水域生态保护法治屏障,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禁渔规定,近日,扶沟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干警深入贾鲁河沿岸,以“零距离”普法守护家乡碧水长流。

活动现场,检察干警们沿着河岸步道设立宣传点,向过往群众、垂钓爱好者及沿岸居民发放精心制作的禁渔期普法宣传页,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2026年禁渔期(3月1日至6月30日)的相关规定,明确全县所有河流、滩涂、沟渠等天然水域,除休闲性垂钓外,一切捕捞行为均被严格禁止。

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法律问题,干警们结合办理的非法捕捞水产品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案明理,逐一澄清“自家门口水域可随意捕捞”“捕少量鱼不算犯罪”“捕捞自食无问题”等认知误区。大家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详细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关于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相关要求,让群众清晰认识到:在禁渔期使用电鱼、毒鱼、炸鱼或地笼网、可视锚鱼器等禁用工具方法,无论渔获多少,都将触碰刑事红线,不仅会面临有期徒刑、拘役等刑罚,还需承担数千上万元的生态修复费用,并公开赔礼道歉。

此次普法活动有效提升了沿岸群众的生态保护意识和法治观念,营造了“人人知晓禁渔规定、人人参与生态保护”的浓厚氛围。不少群众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宣传才明白非法捕捞的严重后果,今后不仅会自觉遵守禁渔规定,还会主动向家人朋友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共同守护贾鲁河的生态美景。

下一步,扶沟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生态检察职能,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常态化开展沿岸普法宣传,通过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等多种形式,以法治力量护航贾鲁河生态环境持续向好,为建设水清岸绿、鱼翔浅底的美丽扶沟贡献检察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