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域协作聚合力 府院联动护生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与襄城县人民法院联合化解两起环资行政案件
时间:2026-03-12 11:52:27 来源:
河南经济报记者 刘学中 通讯员 赵文琪
近日,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属地法院与环资案件集中管辖法院襄城县人民法院协作,依托府院联动机制,对因同一违法行为引发的两起环资行政处罚案件开展联动化解工作。通过“一案双立、两院协作、府院联动”的工作模式,成功促成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达成调解协议,实现争议实质化解、多方共赢,为生态环境保护、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注入司法动能。

案情回顾
环保处罚引争议 跨域协作破难题
某工程公司在混凝土搅拌站项目投入生产过程中,未建成配套环境保护设施即擅自投入使用,违反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被生态环境部门依据双罚制予以行政处罚。该公司及项目主要负责人不服处罚决定,向环资案件集中管辖法院——襄城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案件涉及环境资源保护与行政处罚的平衡,且当事人诉求与执法考量之间存在分歧,若简单判决难以实现矛盾根源化解。
联动发力
两院协同共把脉 府院联动开良方
案件受理后,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配合襄城县人民法院审理工作,及时启动跨域司法协作机制。两地法院法官共同梳理案情,全面核查违法事实、企业整改情况及经营实际,精准锁定争议焦点。同时,依托府院联动平台,与生态环境部门深入对接,就“依法履职与柔性执法并重、实质解纷与源头预防结合”形成共识。
调解过程中,两地法院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一方面向企业严肃阐明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督促其落实整改责任、强化环保法治意识;另一方面建议行政机关在法定裁量权范围内,综合考量整改实效与企业实际,优化处理方式。经多轮“背对背”沟通、“面对面”协商,双方最终就处罚金额、缴纳期限等核心内容达成一致,两起案件同步圆满化解。

机制创新
跨域协作常态化 府院联动显实效
此次联合化解工作,是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化环资案件集中管辖改革、推动府院联动机制走深走实的生动实践。通过跨域司法协作,充分发挥环资审判集中管辖优势与属地法院协同效能,既减轻当事人诉累,又促进行政机关提升执法温度,实现“一案结、多案解”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下一步,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持续强化与环资案件集中管辖法院的协作配合,完善府院联动常态化工作流程,推动行政争议源头预防和实质化解,以高质量司法服务护航绿色发展,为生态环境保护和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实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