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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县人民法院铁门人民法庭:历时二十余轮磋商化坚冰 柔性司法护航营商环境
时间:2026-03-13 15:15:18    来源:    

  河南经济报记者 刘学中 通讯员 袁晓光 江艳艳

  近日,新安县人民法院铁门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辖区内涉某道路市政工程、标的额近3000万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面对矛盾尖锐、争议巨大、调解难度极高的现实困难,承办法官坚守实质解纷、司法为民理念,穷尽调解措施、不言放弃,最终促成双方握手言和。

  巨额争议,一纸判决易,案结事了难

  时间回溯到案件受理之初。原告某建设集团公司与被告因铁门法庭辖区内某道路市政建设工程(签约合同价4006万余元)的工程款结算问题产生分歧。由于施工期间新增工程量复杂,双方对最终价款核算各执一词,矛盾在数年累月中不断加深,最终对簿公堂。

  该案诉讼标的额近3000万元,涉及专业工程造价认定、利息计算、结算条件、鉴定费承担等多重争议,案情复杂、化解难度极大。若简单一判了之,不仅极易引发上诉,拉长纠纷解决周期,让企业陷入漫长诉累,更会彻底撕裂商业信任,加剧后续执行困难,甚至影响重点市政工程后续运营维护,最终导致“案结事不了”。

  审鉴协同,以专业“凿开”坚冰

  面对这块难啃的“硬骨头”,承办法官没有急于下判,而是坚持调解优先、实质化解工作思路,牢牢抓住工程造价认定这一争议“牛鼻子”。

  经原告申请,法庭迅速启动审鉴协同工作机制,依法委托专业鉴定机构对案涉工程价款进行司法鉴定。经鉴定,鉴定机构出具确定性意见5173万余元,争议事项206万余元。鉴定结果出具后,原告变更诉讼请求,主张支付工程款2439万余元、利息526万余元、鉴定费30万元。

  这份客观、中立、权威的鉴定意见,如同一把精准标尺,厘清了模糊事实、固定了关键证据,为后续调解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也让原本态度强硬的双方,逐步回归理性协商轨道。

  判决文书同步备好,两手准备守底线

  为确保案件在法定期限内高质高效办结,承办法官坚持“调解向前一步、裁判同步到位”,在全力推进二十余轮磋商的同时,提前将判决书全部撰写完毕、审核定稿,做到调解有力度、裁判有底线、审限有保障。

  即便调解多次陷入僵局、濒临破裂,法庭依然手握完整裁判预案,既不消极等待,也不强制压调,以刚性裁判做后盾、柔性调解做路径,让调解更具公信力。

  二十余轮拉锯,终于迎来曙光

  事实虽清,心结难解。真正的考验,才刚刚开始。

  庭审结束后,双方因利益分歧巨大,调解几度陷入僵局,甚至数次不欢而散。但承办法官始终不抛弃、不放弃,他深知:简单判决省事省心,但企业的困境、矛盾的根源、营商的隐患并未真正解决。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先后组织二十余轮磋商沟通,采取“面对面协商、背对背劝解”方式,逐项核对账目、逐笔厘清款项、细致释明法律风险。从工程款本金到利息计算,从付款期限到履行方式,每一个数字、每一项争议都经过反复推敲、耐心磨合。法官既是裁判者,更是协调员、疏导员、核算员,用专业与耐心一点点缩小分歧、化解对立。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经过法官持续攻坚、全力斡旋,双方终于放下积怨、达成共识,对全部争议事项一揽子解决,当场签订调解协议,这场历时长久、标的巨大的工程纠纷成功“破冰”。

  从长期僵持、二十余轮磋商,到最终握手言和,新安县人民法院铁门人民法庭以“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攻坚克难”的责任担当、“柔性司法”的解纷智慧,成功化解近3000万元重大涉企工程纠纷,用实际行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优质司法服务为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编辑:晏语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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