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法院临蔡人民法庭:一案解三纷 能动护民生
时间:2026-03-20 11:20:49 来源:
河南经济报记者 刘学中 通讯员 周伟
“没想到不仅我的工资当场拿到手,两位同事的欠薪也一起解决了,真是为我们老百姓办了实事!”拿到全部欠薪的李某激动地对法官说。3月17日,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法院临蔡人民法庭主动作为,用一次庭审成功化解三起关联劳动争议,以司法温度守护劳资和谐。
基本案情
2025年10月,李某经介绍入职周口某餐饮公司任文员,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仅口头约定月工资2700元。李某入职后认真履职,却发现2025年11月工资迟迟未发放。经多次催要,公司以 “资金周转困难” 为由推脱。无奈之下,李某于2025年12月离职,并于2026年初诉至法院,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2700元。
法院调解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查明欠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也注意到李某离职时未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给企业造成一定影响。为避免矛盾激化,法官决定当庭调解。
庭审中,法官向公司负责人释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指出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是法定义务,拖欠工资行为不可取。同时耐心引导李某理解工作交接的重要性,促成双方互谅互让。
调解即将达成时,法官发现旁听席上另有两名与李某情况类似的员工。法官抓住契机,向公司释明若不一次性解决,将引发更多诉讼,损害企业信誉。公司负责人当即同意,现场以现金方式向李某及另外两名员工全额结清欠薪,三起纠纷一次性化解。
法官说法
基层法庭作为司法服务 “最后一公里”,面对群众身边纠纷,更需跳出 “就案办案” 思维,主动排查潜在矛盾,从根源上化解纠纷,既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又维护社会和谐。
法官提醒,用人单位应严格依法用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入职时应主动签订合同,留存证据,离职时规范办理交接手续,通过合法途径理性维权。双方携手,方能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下一步,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法院将继续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优化调解方式,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为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基层稳定提供坚实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