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导航
热点: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工作室 > 法治 > 正文
西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带队巡河履职 以检察蓝守护河湖安澜
时间:2026-03-25 15:52:44    来源:    

  河南经济报记者 刘学中

  为认真落实“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切实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3月24日上午,西华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马灵钧,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高喜玲带领公益诉讼部门干警,与县河长办工作人员一起对分包河段开展巡河工作。

  巡河过程中,马灵钧一行沿河道徒步踏勘,重点查看河道水质、岸线环境、垃圾清运、排污口管控、河道“清四乱”整治等情况,详细了解河段日常管护、隐患排查、问题整改等工作落实情况,对巡查中发现的岸线保洁不到位、零星垃圾堆放等问题现场记录、现场交办,督促相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

  巡河结束后,马灵钧主持召开“河长+检察长”制工作推进会,县河长办相关领导出席会议。双方针对“河长+检察长”制工作运行近年来存在的问题、原因及下步工作计划进行座谈交流,河长办工作人员对全县乡村三级巡河情况、河湖“清四乱”情况、幸福河湖建设情况、全县水系连通情况等以及全县集中供水状况进行分析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马灵钧在会议中强调,要充分发挥府检联动机制,深化“检护生态”专项行动,促进推动行政机关对生态保护积极履行职责,破解生态保护难题。

  下一步,西华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把河道生态保护作为公益诉讼重点工作,坚持守河有责、守河尽责,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为县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建设美丽宜居家园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编辑:晏语悦
中原经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1. 本网原创稿件版权均属于河南经济报社,未经河南经济报社授权,不得转载、摘编使用。
  • 2. 非本网原创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 3.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同本网联系。邮箱:jingjibao@qq.com
Copyright © 1987-2025 河南经济报社 河南经济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原第一权威经济门户
联系邮箱:jingjibao@qq.com 报社办公室电话:0371-53306911
报纸广告热线:0371-53306913 53306918 报纸发行热线:0371-53306915
《河南经济报》国内统一刊号:CN41-0066   邮发代号:35-92
豫ICP备2023003560号
  技术支持: 河南经济报社网络部  法律顾问:北京市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 何拥军 谷亚娟 白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