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沟县人民法院:立审执同向发力 全链条化解纠纷
时间:2026-03-30 11:15:44 来源:
河南经济报记者 刘学中 通讯员 李汉林 樊帅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立审执协调配合 推动矛盾纠纷执前化解的工作指引》,切实打通立审执全流程衔接壁垒,从源头减少执行案件增量,扶沟县人民法院立足“立审执协调配合”工作要求,近日成功化解一起标的额34万余元的买卖合同纠纷。该案通过诉讼保全,穷尽送达、审执联动等举措实现实质性化解,既避免了再审程序的烦琐,也消除了强制执行可能引发的对立冲突,充分体现了立审执协同发力、源头化解纠纷的制度效能。

该案系一起因男裤批发买卖引发的货款纠纷。原告吴某某与被告张某在2024年下半年发生业务往来,张某在浙江义乌经营期间多次向吴某某购货,前期货款均按时结清,但2024年10月至11月累计拖欠货款34万余元,并出具14张欠条,后未按约还款。吴某某多次催要无果后,向扶沟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立案审查阶段,立案庭在初查案涉证据的基础上,积极回应原告诉讼保全需求,灵活采取提交不动产证、存款凭证、现金等多种简便快捷的担保方式,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的保全办理服务,有效保障胜诉当事人权益实现,从源头降低执行风险。案件审理中,为保障被告诉讼权利、确保程序公正,审判法官多次拨打被告电话,希望了解其意见并组织调解,但被告均未接听。在确认被告已成功接收电子传票和诉状后,审判法官又通过邮寄送达、短信送达等方式继续推进。开庭当日被告缺席,审判法官再次拨打电话仍无人接听,随即进行短信提醒。在穷尽各类送达和通知方式后,审判法官依法进行缺席审理,通过充分行使法庭调查发问权,结合原告提交的完整有效欠条证据,判令张某支付货款34万余元及相应逾期付款违约金。
判决生效后,因张某未主动履行,原告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经多方排查联系上了张某,张某提出有新证据证明部分货款已支付,认为原审判决存在偏差并欲申请再审。审判法官得知情况后,坚持“立审执协同配合、实质性化解矛盾”理念,未简单将案件导入再审程序,而是第一时间联系张某,耐心核实其所述新证据,并通过电话、微信多次与原告反复沟通,逐笔核对交易记录、付款凭证,最终确认确有部分货款未在原审中扣除。
为实质性化解矛盾、减少当事人诉累,审判法官与执行法官及时沟通,组织双方开展调解工作,详细解读法律规定、耐心疏导,兼顾双方合法权益与实际履行能力,同时结合前期诉讼保全对被告产生的影响,同步衔接执行事宜,最终促成双方在执行阶段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案件圆满解决后,当事人吴某某对法院立审执协同高效的解纷机制深有感触,特意为审判法官和执行法官分别送上锦旗,对法官们认真负责、用心用情化解矛盾的工作态度表达诚挚谢意。
下一步,扶沟县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化立审执一体化建设,强化各环节协同配合,前移矛盾化解关口,优化诉前保全、诉讼保全、送达、调解等举措,推动更多矛盾纠纷执前化解、源头化解,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提升司法公信力,为优化营商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