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阳交警走进贾湖中学,唠唠“护学岗”上的心里话!
时间:2026-03-31 16:06:48 来源:
河南经济报记者 石桂林 通讯员 魏鹏洋
3月31日,在第31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之际,舞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城区中队长杨改走进贾湖中学,为该校1200余名师生带来一堂生动而深刻的交通安全教育课。
据了解,贾湖中学现有师生2600余人,其中走读学生达1400余人,占比超过一半。每日夜间放学时段,大量走读生集中离校,加之夜间视线不佳、车流复杂,学生出行安全成为交警部门和学校共同关注的重点。为此,此次交通安全课专门针对走读生占比高、夜间放学风险突出等特点,进行了精准化、场景化的安全宣讲。

作为长期负责贾湖中学“护学岗”勤务的民警,中队长杨改从日常护学岗上的观察入手,围绕“夜间放学:被看见,才安全”“戴头盔:生命盔不是累赘”“横穿马路:宁绕百步远,不抢一步险”三个方面,向同学们分享了护学岗上的心里话。他特别强调,夜间放学时,学生应尽量走在有路灯的地方,确保书包或校服上的反光条完好;骑行自行车须年满12周岁,且车尾反光片必须完好有效。
在“交通安全必修课”环节,杨改重点讲解了“各行其道”的通行规则,要求骑自行车、电动车的同学必须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行人走人行道,严禁闯红灯、逆行。针对中学生骑乘电动车较为普遍的情况,他明确要求: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骑行时必须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严禁对电动车进行拆限速、改大灯等非法改装。他还特别警示,去年以来交警大队已查处多起青少年驾驶电动摩托车“飙车炸街”案件,此类行为不仅扰民,更极度危险,无证驾驶电摩将面临行政拘留处罚,交警部门对此类违法“零容忍”。
整场宣讲结合中学生的出行特点和真实案例,内容贴近生活、语言生动有力,现场互动热烈,赢得了师生们的阵阵掌声。同学们纷纷表示,这堂“生命教育”课让他们深刻认识到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今后一定会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
下一步,舞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持续深化“护学岗”勤务,常态化开展校园交通安全宣传,为广大师生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