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人民法院赴林州市人民法院及姚村人民法庭学习交流
时间:2026-04-13 11:32:18 来源:
河南经济报记者 刘学中 通讯员 冯浩森
4月7日至8日,鹿邑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新杰和审委会专职委员闫滨江、谷阳人民法庭庭长赵泉舟、试量人民法庭庭长侯俊涛一行,前往林州市人民法院及姚村人民法庭开展学习交流活动。林州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干警及姚村人民法庭干警热情接待并陪同交流。

在姚村人民法庭,周新杰一行先后深入诉讼服务大厅、审判法庭、荣誉室、法治教育室等场所,实地察看法庭基础设施建设、功能区域布局情况,详细了解姚村法庭案件审理、队伍建设、一庭一品牌等工作开展情况。法庭干警详细介绍了法庭的发展历程、“四依四创”治理模式,以及与当地综治中心、司法所等基层组织联动融合,构建网格化调解格局、设立“预防矛盾纠纷工作站”、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的先进经验,重点分享了依托综治中心开展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经验做法。双方围绕姚村人民法庭如何传承红旗渠精神、深耕基层司法,以及与当地综治中心协同联动、融入基层治理大格局等内容深入交流。周新杰一行认真听取介绍,切身感受姚村人民法庭在标准化建设、多元解纷、融入基层治理等方面的务实举措和鲜明特色,深入了解其作为“枫桥式人民法庭”的建设经验与实践成效。
在林州市综治中心,周新杰一行全面了解林州市人民法院通过综治中心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模式。在林州市人民法院诉服中心,周新杰一行重点学习了林州市人民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综治中心服务窗口、开展诉前“法律咨询—调解指导—司法确认”全链条服务,以及通过各方联动化解纠纷、推动诉调衔接的先进经验,认真观摩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流程等相关工作。林州市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全面介绍了依托综治中心推进多元解纷、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升矛盾化解效能的整体工作思路和成效。
周新杰对林州市人民法院及姚村人民法庭的热情接待和毫无保留的经验分享表示衷心感谢。他指出,林州市人民法院在通过综治中心化解矛盾纠纷、推动诉调衔接思路清晰、举措务实、成效显著,姚村人民法庭在法庭建设、与综治中心融合治理等方面亮点突出,特别是将红旗渠精神融入司法工作、深耕基层诉源治理的经验做法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和实践价值。他要求随行人员要认真梳理学习成果,深入结合鹿邑县人民法院及各基层法庭工作实际,消化吸收先进经验,将学习所得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具体举措,不断提升基层司法服务水平和矛盾纠纷化解能力。
此次学习交流,为两地法院搭建了相互学习、共同提升的良好平台,进一步加深了彼此的沟通了解,凝聚了工作共识。双方一致表示,今后将持续加强交流合作,深化在综治中心融合治理、多元解纷、基层法庭品牌建设等方面的经验共享,不断探索基层司法工作新思路、新方法,切实把司法服务延伸到群众身边,为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服务保障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积极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