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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孩子”闯祸 家长为何被“上课”——扶沟县人民法院案件审结后的“特别一课”
时间:2026-04-20 10:54:56    来源:    

  河南经济报记者 刘学中 通讯员 樊帅

  “案子虽然结了,但几个孩子才13岁,人生路还很长,我们不能一判了之。” 近日,扶沟县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在妥善办结一起未成年人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后,没有止步于案件调解,而是主动延伸审判职能,通过发放家庭教育指导令、发送建议函等方式,联动家庭、学校形成育人合力,用温情司法为迷途少年点亮回归之路,切实筑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防线。

  副食店接连失窃,幕后“黑手”竟是在校少年

  据悉,该案三名被告均为13周岁的未成年人,系在校学生。原告扶沟县某副食品店近期遭遇盗窃,经营者报警后,经公安机关查实,该盗窃行为系三名未成年被告共同实施,三人先后三次潜入副食品店内,不仅盗窃现金,还窃取香烟、饮料、零食等物品,给副食品店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副食品店经营者将三名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共同告上了法庭。

  庭审中,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三名被告的家长均认识到自己作为监护人应尽的法律责任,主动向原告支付了相应的赔偿金,原告撤回了起诉,案件很快办结。

  一份“沉甸甸”的指导令:为“甩手”家长补上“必修课”

  案件虽已了结,但法官的心却并未放下。几名风华正茂的在校生,本应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却因法治意识淡薄、一时贪念走上了违法的道路,这令法官深感痛心。

  为从源头上挽救未成年人,督促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职责,扶沟县人民法院依法向三名被告的监护人发出了《家庭教育指导令》,并责令三名未成年人的家长到法院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家庭教育指导令》明确要求监护人切实履行家庭监护职责,加强与孩子的沟通交流,关注其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以身作则,做好孩子的表率,为孩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加强学习,转变教育理念,从此次违法行为中吸取教训,帮助孩子做好未来规划。《指导令》同时告知家长,法院将定期回访,如继续怠于履行职责,将依法予以处理。这份指导令如同一记警钟,敲醒了在家庭教育中“沉睡”的家长。

  一封“及时”的建议函:为平安校园筑牢“防火墙”

  在做好家庭教育指导的同时,少年审判庭法官还将目光投向了孩子们学习成长的教育部门,向三名被告所在的学校发出了《关于加强学生法治教育与行为规范管理的建议函》。《建议函》直指问题核心:未成年人法治意识与规则意识相对薄弱,易因一时冲动触碰法律底线。为此,法院向学校提出了务实建议:强化法治教育常态化,完善行为规范与品德教育,做好重点学生关爱帮扶,积极营造守法守纪的校园氛围。《建议函》的发出,架起了法院与学校之间共同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连心桥”。

  三方共育:司法温情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

  家庭是未成年人保护的第一道防线,学校是未成年人成长的重要阵地,司法是未成年人保护的坚强后盾。此次扶沟县人民法院既妥善化解民事纠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又通过家庭教育指导令压实家庭监护责任,以司法建议函推动学校强化教育管理,构建起“家庭+学校+司法”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是法院延伸审判职能、参与社会治理的生动实践,更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践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的具体体现。

  下一步,扶沟县人民法院将持续坚守司法为民初心,深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不断完善司法保护与社会保护、学校保护、家庭保护的协同联动机制,常态化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校园法治宣传等工作,用司法温情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用法治力量为少年儿童撑起一片蓝天,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域”的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编辑:晏语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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