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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拘传”到“和解”一场历时四年的物业纠纷终于“讲和”了
时间:2026-04-28 14:51:23    来源:    

  河南经济报记者 刘学中 通讯员 穆童

  群众身边的“小官司”,件件都是关乎生活的“大民生”。近日,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执结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执行案件,法院坚持刚柔并济的执行理念,既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权益,又努力化解双方心结,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案情回顾:漏水四年,矛盾越陷越深

  邵某是郑州市某小区的业主,因房屋漏水问题与物业公司产生分歧。物业公司多次催要物业费无果后,物业公司将邵某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2022年1月至2025年8月期间欠缴的物业费7258.59元及违约金。法院审理后,判决支持了物业公司关于物业费的诉讼请求,但未支持违约金的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邵某未主动履行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邵某一度未按法院传唤到庭。法院依法作出拘传决定。但在执行干警看来,强制措施只是手段,真正把矛盾化解掉才是目的。本案的“病根”并不在几千元物业费,而在于漏水问题——房屋的问题不解决,业主心里的疙瘩就解不开。

  执行干警没有简单采取扣划、限高、纳入失信名单等强制措施,而是在依法拘传的同时,组织双方坐下来面对面沟通。“房屋漏水确实影响了她的正常居住,物业公司在服务上也确有不到位之处。双方各有委屈,但问题总要解决。”执行干警刘林这样说。经过一上午的沟通,双方终于达成共识:物业公司承诺尽快对业主家中因漏水导致的室内房顶和墙面问题进行修补;业主则同意分期履行欠付的物业费。被执行人邵某当场履行3008元,剩余2500元于5月15日前履行完毕。至此,本案以达成和解协议的方式结案。

  法官说法:执行不是“硬碰硬”,而是“解疙瘩”

  “很多物业纠纷,表面上是钱的问题,实质上是服务问题、沟通问题、信任问题。”刘林表示,“法院的执行工作,既要保障生效判决得到切实履行,也要在可能的情况下修复社会关系,让矛盾真正得到解决。执行过程中要努力把‘法理’讲透,把‘事理’摆明,把‘情理’融进去,才能真正让双方从‘赌气’走向‘和解’。”

  下一步,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刚柔并济、情法交融,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件“小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编辑:晏语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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