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 钱拿回来了!”一句微信承诺引发的消费纠纷圆满化解
时间:2026-04-30 16:34:49 来源:
河南经济报记者 刘学中 通讯员 郭秀杰
“感谢法官,这件事折腾了我大半年,今天总算是把钱拿回来了,心里也痛快了!”近日,在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法院临蔡法庭,李女士接过2800元微信转账,紧锁了大半年的眉头终于舒展开来。
对面的张女士也长舒一口气:“这次是个教训,以后再也不说‘包治好’这种话了。”一场因微信聊天中随意承诺引发的消费纠纷,在法官的“背对背”调解下,不仅当场履行完毕,更是给当地美容服务行业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基本案情
2025年10月,长期受皮肤过敏困扰的李女士,在路过张女士经营的美容店时,进店咨询过敏改善相关服务。此后,两人通过微信频繁沟通,张女士在聊天记录中信誓旦旦地向李女士承诺:“你的皮肤过敏,能治好。”正是这份看似笃定的承诺,让饱受过敏困扰的李女士放下顾虑,先后向张女士支付了4000余元,接受了为期三个月的专业护肤服务。
然而,三个月服务结束后,李女士的过敏症状没有任何好转迹象。她找到张女士质疑效果、要求退款,却被对方以“已经基本治好”“服务已提供”为由推脱。双方矛盾激化,争执不下的李女士报警求助,民警调解未果后,她将美容店诉至淮阳区人民法院。
法院审理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梳理案情,发现该案标的额虽小,但双方的“心结”却很大。“李女士反复跟我说,她不是差这几千块钱,而是觉得自己被虚假承诺欺骗,心里咽不下这口气;而张女士也十分委屈,认为自己已经投入了产品和人力,履行了服务义务,不应全额退款。”法官意识到,一纸判决虽能了断案件,但难以真正化解双方矛盾,唯有兼顾法理与情理,才能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调解当天,法官采取“背对背”沟通方式,分别疏导双方。对李女士,法官肯定其维权意识,引导她理性看待纠纷,明确全额退款不现实,应聚焦“效果未达承诺”主张合理损失;对张女士,法官亮明法律依据:微信中“能治好”的承诺已构成服务合同一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需保证服务质量,美容服务关乎人身健康,绝对化承诺未达标需承担责任。
经法官释法明理,张女士认识到错误,明白微信消息可作为法律证据。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美容店当庭退还李女士2800元,李女士放弃其他诉求,这场持续半年的纠纷圆满落幕。
法官提醒:消费前留好“三件套”,经营者守好“一条线”。
对消费者而言:接受美容、护肤等服务前,保持理性预期,不要轻信“根治”“包好”等绝对化承诺。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服务前后的对比照片,都是维权的“铁证”,务必保存好。遇到纠纷,协商不成及时报警或起诉。
对经营者而言:诚信是生意的基石。《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都明确禁止虚假、夸大宣传。一句“能治好”可能带来一时订单,但也可能换来一张传票。用事实说话,用效果留人,生意才能长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