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导航
热点:
当前位置:首页 > 民生关注 > 正文
具身智能怎样影响未来
时间:2026-04-02 09:28:44    来源:人民日报    

  对话人:

  李  拯  本报评论员

  余  江  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产业科技创新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研究员

  

  李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动我国未来产业发展不断取得新突破”。“十五五”规划纲要把具身智能列为未来产业之一。2025年,我国人形机器人产业发展迅速,市场规模约占全球一半份额。那么,人形机器人走向大规模应用还有哪些问题需要解决?

  余江:人形机器人有望成为继智能手机、新能源汽车之后的新一代超级终端设备,催生巨大产业空间。

  当前,人形机器人正步入以场景落地为核心的攻坚期,大规模量产与普及仍面临诸多挑战。比如,底层算法模型尚未统一,动力系统在驱动效率与续航能力上仍难以满足需求,少数核心零部件仍依靠进口,相关标准规范与安全保障体系也亟待建立……唯有在技术创新、场景创新和安全规范上多管齐下,才能推动具身智能实现大规模应用。

  李拯:破解上述问题,我国优势何在?

  余江:“生态”和“场景”是理解我国优势的两个关键词。一方面,随着大型科技企业入局、初创企业突破,我国人形机器人产业链正在形成协同演化的技术生态。另一方面,我国在应用场景方面优势明显,有利于人形机器人产业朝着“通用核心能力+垂直场景深耕”并行的方向演进。我国人形机器人不断打通从科技创新到产业创新的堵点,加速形成产业新价值,技术创新转化为新质生产力的周期进一步缩短。

  李拯:如何更好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推动实现产业创新突破?

  余江:在国家战略引导下,有效聚合政府、市场与社会力量,才能形成推动未来产业发展的强大合力。当前,凭借清晰的战略布局、扎实的技术积累与独特的产业生态,我国人形机器人产业取得显著进展,占据市场先机。

  顶层设计系统化,应用场景规模化,协同创新生态化,形成政策托举创新、应用驱动创新、跨界协同创新的合力。以北京为例,亦庄经开区设立了国内首家省级人形机器人创新中心,汇聚了整机、核心零部件、大模型等产业链关键企业,构建起完整的产业生态体系。

  这样的产业生态,具有显著的集聚效应,能够通过产业链协同降低产品成本,加速人形机器人规模化与商业化应用进程。同时,产业生态越完善,企业就越能近距离、低成本获取生产要素,越能够提升创新迭代速度、获得竞争优势。

  李拯:人形机器人走向大规模应用,会对经济运行产生哪些深刻影响,将如何重塑生产生活方式?

  余江:从底层逻辑看待新生事物,以不变之道捕捉变化之新。具身智能作为一种高度柔性、智能化的“通用劳动工具”,能够突破传统劳动力供给的物理与生理限制,不仅降低边际生产成本,而且改变生产函数本身,使得分布式、可重构的新型生产组织模式逐步成为现实,显著提升创造性、服务性活动的效率。

  从目前来看,工业制造、文体娱乐与银发经济等领域有望成为人形机器人中短期发展的新增长点。比如,家庭服务人形机器人可以承担家务劳动,为老年人提供护理服务;娱乐和旅游业人形机器人可以作为娱乐表演者或导游,提供个性化服务,提升游客观赏体验。

  李拯:很多人担心,具身智能走向应用,会产生抢走人类“饭碗”等问题。在促进技术创新的同时,如何更好防范和化解各种风险?

  余江:每一次科技革命在淘汰旧岗位的同时,也会创造新的就业形态。当汽车替代马车,车夫就成了司机。以前我们也无法想象“跨境电商运营管理师”“无人机群飞行规划员”等新职业。具身智能的应用,同样会催生新的就业形态。

  同时,我们需要加强终身学习与技能重塑体系建设,重点培养机器人难以替代的能力,将人类的判断力、同理心、创造力与机器人的精准性、耐力相结合,创造新的就业机会。还应提前谋划,为未来受到冲击的行业劳动者提供更充分的再培训时间、收入支持与职业转换服务。

编辑:薛艳真
中原经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1. 本网原创稿件版权均属于河南经济报社,未经河南经济报社授权,不得转载、摘编使用。
  • 2. 非本网原创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 3.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同本网联系。邮箱:jingjibao@qq.com
Copyright © 1987-2025 河南经济报社 河南经济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原第一权威经济门户
联系邮箱:jingjibao@qq.com 报社办公室电话:0371-53306911
报纸广告热线:0371-53306913 53306918 报纸发行热线:0371-53306915
《河南经济报》国内统一刊号:CN41-0066   邮发代号:35-92
豫ICP备2023003560号
  技术支持: 河南经济报社网络部  法律顾问:北京市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 何拥军 谷亚娟 白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