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了近7年的费用,拿到了!
时间:2026-05-06 16:07:16 来源:
河南经济报记者 刘学中 通讯员 雷孟禹
“太感谢法官和调解员了,没想到这么快就把我的欠款问题解决了!”拿到8000元欠款的原告桑某激动地说。近日,禹州市人民法院花石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门窗安装费欠款纠纷,从立案到债务清偿仅历时14天,高效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
时间回到2019年,原告为二被告家安装门窗,经结算被告欠原告35460元。此后二被告陆续偿还了部分欠款,但仍有剩余款项未结清。2024年8月,原告为顺利要账,主动作出让步,提出结清欠款,被告吕遂云当场答应,却迟迟未履行还款义务。无奈之下,原告于2026年将二被告诉至法院,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件受理后,花石法庭第一时间介入,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核实案件细节。经查,被告确实存在欠款事实,但原告提供的证据存在瑕疵。为了妥善化解纠纷,避免双方当事人陷入冗长的诉讼程序,花石法庭决定优先采用调解方式解决问题。
2026年4月24日上午9点30分,李志军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到庭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和调解员向双方当事人详细释法明理,分析案件的法律关系和诉讼风险。一方面,指出被告欠款不还的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也向原告说明证据瑕疵可能对其诉讼请求产生的影响。经过耐心细致的劝说,双方当事人的态度逐渐缓和,最终各退一步,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场支付原告8000元,双方纠纷就此了结。
这场从上午9点30分持续到下午1点的调解,最终以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画上圆满句号。原告拿到了拖欠已久的欠款,被告也卸下了心中的包袱。案件的快速解决,不仅节约了司法资源,更让当事人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和效率。

4月28日,原告桑某将一面印有“倾心调解,服务为民”的锦旗送到花石人民法庭,以感谢该庭公平公正高效化解矛盾。
禹州市人民法院花石人民法庭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理念,充分发挥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审理的全过程。通过耐心倾听当事人诉求、细致释法明理,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贡献司法力量。此次案件的成功调解,正是花石人民法庭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生动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