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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优案”树标杆 以“匠心”铸检魂——登封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首届高质效案件评选活动
时间:2026-05-22 16:19:14    来源:    

  河南经济报记者 刘学中 通讯员 张静 李鹏达

  为深入践行最高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贯彻落实省院“高质效检察管理和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活动要求,锚定郑州市院党组“六句话”业务工作目标,

  5月19日上午,登封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首届高质效案件评选活动,通过搭建同台竞技、交流互鉴的平台,全面检阅办案成效,选取一批事实认定精准、法律适用正确、办案效果突出的优质案件,在全院掀起“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活动采取“文书初审+案例展示+专家点评”的形式,全方位检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实践成果。在案例评选前期准备阶段,全院检察干警紧扣最高检、省、市院案例工作计划,围绕“四大检察”深度挖掘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例。经过两轮筛选,从报送的38个案例中,最终确定12个案例进入现场展示评选环节。

  同台竞技,晒出办案“硬实力”

  12名检察干警依次登台亮相,分别汇报了刑事、行政、公益诉讼、刑事执行等各业务条线的12个案例。他们紧扣“高质效”主题,通过PPT演示的形式,从基本案情、履职过程、法律监督亮点、案件办理效果及典型意义等多个维度,对参选案件进行了全面、生动地阐述。从抽丝剥茧攻克疑难复杂案件的审查细节,到依法履职化解社会矛盾的温情故事;从精准打击犯罪维护公平正义的雷霆手段,到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推动社会治理的深远考量,一个个鲜活的案例、一组组翔实的数据、一段段深刻的感悟,充分展现了该院检察干警精湛的业务素养和深厚的为民情怀。

  标杆引领,激发奋进“源动力”

  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经过激烈的角逐与严格的评审,最终评选出6件高质效案件。

  其中朱某某故意杀人二审抗诉案,综合考虑被告人犯罪动机、犯罪手段、危害后果、社会影响等因素,依法提出抗诉,最终被告人由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改判为有期徒刑十四年,实现了罪责刑相适应、罚当其罪;督促林业部门规范古树名木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联动行政机关、属地政府、文物保护单位、社会志愿者多方发力,督促建章立制,实现本地古树名木规范性保护全覆盖。

  这些脱颖而出的优秀案例,将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展示与推广,引导激励干警在对标先进中找差距、补短板。

  专家把脉,共话提质“新路径”

  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王跃辉点评:希望登封市人民检察院扩大高质效案例的培育范围,让四大检察、十大检察业务能够在高质效案件评选中全面开花。

  郑州市人大监察司法委员会委员、登封市人大常委、河南泽重律师事务所主任米宗周点评:今天举办的这项活动,充分展现了登封市人民检察院对于登封各项事业发展的情怀与担当。检察机关从单纯办案延伸至社会治理,兼顾民生保障和文化传承,值得肯定。

  登封市人大常委会一级主任科员郭建光点评:本次活动非常有意义,开展高质效案件评选,能够总结办案经验,提升检察人员业务能力与办案水平,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践行高质效办案理念,强化法律监督实效,切实维护司法公正与社会公平正义。

  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程晓东强调,此次活动是一体落实“三个管理”“五个体系”的生动实践,用鲜活的案例诠释了实体公正、程序效率与群众感受的统一,真正让高质效办案从理念变为常态,在基层落地生根。下一步,登封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健全优秀案件培育与评选机制,深化运用案件质效“查展评析用”工作办法,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复盘与讲评,同时强化成果转化,深挖案件背后的法治价值与社会治理意义,努力让“个案精彩”汇聚成“整体出彩”,以高质效履职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编辑:晏语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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