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守正 与法同行——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检察院法治宣讲走进市第三十二中学
时间:2026-05-25 15:38:20 来源:
河南经济报记者 刘学中 通讯员 王雅倩 任西子
为深入推进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5月21日,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检察院与共青团石龙区委联合开展“青春守正 与法同行”青少年法治宣讲活动。石龙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鹏举以“法治副校长”的身份,为市三十二中200余名学生带来了一堂干货满满的法治教育课。


李鹏举以“什么是法”为切入点,结合真实案例,解读生活中常见俗语蕴含的法治道理,让抽象的法律知识瞬间变得鲜活可感。随后,他层层递进、深入浅出地为同学们普及法律知识,帮助大家建立起对法律的初步认知,深刻理解法律的严肃性与重要性。

宣讲过程中,李鹏举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详细讲解了不同年龄段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帮助同学们清晰划定法律底线。他强调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并非“无责”,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实施相应的违法行为,也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结合校园常见场景,李鹏举为同学们详细普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会同学们在遭遇欺凌、侵害时,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引导大家“学法、守法、用法、信法”。

宣讲现场氛围庄重,同学们专注聆听,认真做好笔记,主动跟随宣讲节奏思考。不少同学表示,这堂法治课让自己对法律有了全新的认识,今后一定要做守法的小公民。
此次活动不仅提升了同学们的法治素养和自我保护能力,也为构建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下一步,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用好用活“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联合团委、教育行政部门常态化开展校园普法宣传活动,将检察服务的触角延伸到学生身边,着力为青少年营造安全、健康、有序的成长环境,用法治力量护航青春远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