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速推进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
时间:2026-05-13 17:14:35 来源:
河南经济报记者 杜美丽 通讯员 刘威 王倩 周康旭
近日,三门峡市第二季度首宗工业用地“标准地”以2083万元成功挂牌成交,该地块将用于建设储能电站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可创造税收1988万元。优质工业用地“标准地”为全市重点项目落地提供了有利条件,据悉,近期市本级已顺利完成3宗工业用地“标准地”挂牌工作,总出让面积7.46公顷,总起始价3976万元;今年以来,全市共完成4宗工业用地“标准地”挂牌出让,总出让面积15.7公顷,出让总价款4092万元。
据了解,工业用地“标准地”是指对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确定为工业用途的国有建设用地,并在完成土地勘测、矿产压覆、地质灾害、节能、水土保持、文物保护、洪水影响、地震安全性、气候可行性、环境评价等区域评估的基础上,明确准入产业、亩均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容积率、单位用地产出、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比例、建筑系数、绿地率、能耗标准、环境标准等控制性指标进行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模式,通过明确用地标准、强化履约监管,有效破解项目落地慢、审批环节多、监管不到位等痛点难点,大幅缩短项目落地周期,既为企业提供了优质便捷的发展空间,也推动了土地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
自2022年以来,三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持续推进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实行“按标做地、明标供地、履标用地、对标管地”的出让模式。在土地供应前期,严格依据详细规划出具规划条件通知书,明确地块使用性质、用地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核心指标,实现规划条件前置全覆盖。同时,建立规划条件配号及有效性审核机制,依托省级规划管理系统统一配号,供地前严格审核规划条件的有效性、合规性,确保规划条件与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一致,把好项目准入总开关,提升土地“含金量”。
在强化土地管理全生命周期履约监管的同时,将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容积率等刚性控制指标纳入土地出让公告及出让合同,严防低效用地与闲置土地。推行“双协议”监管模式,企业通过出让取得工业用地“标准地”后,须同步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工业用地“标准地”履约监管协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明确控制性指标、开竣工时间、违约责任,筑牢法定履约依据;《标准地履约监管协议》,细化履约节点、验收标准、复核周期、奖惩措施及退出机制,厘清政企双方权责边界,企业按“标准”用地,各有关部门对照“标准”实施全生命周期联合监管,有效推动实现节地水平、产出效益双提升。
三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深化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制度改革,不断完善全周期监管机制,加强对竞得企业履约情况的跟踪监督,确保项目按标准建设、按约定投产。同时,聚焦重点产业领域,探索更加灵活多样的供地模式,不断提升服务效能,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