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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青春在歧途中褪色——新野县人民法院进校园巡回审理一起入室盗窃案件
时间:2026-05-14 11:03:18    来源:    

  河南经济报记者 赵显志 通讯员 刘柯君 赵钦

  “被告人樊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法槌重重敲下。站在被告人席上的樊某深深弯下腰,久久没有直起身来。旁听席上,数百名师生鸦雀无声。

  5月13日,新野县人民法院将巡回法庭搬进新野县中等职业学校,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入室盗窃案,部分学生代表在现场旁听,其余学生在各班教室通过直播同步观看,全校2000余名师生全程参与旁听,在校内引起了强烈反响。

  上午10时,随着法槌敲响,庭审正式开始。被告人樊某在法警押解下步入法庭。樊某二十出头,小学毕业后未继续升学,因家庭环境疏于管教,加之法律意识淡薄,心生贪念,潜入他人住宅实施盗窃,性质较为恶劣。庭审中,公诉机关详细出示了证据链条,还原了樊某入室盗取财物的全过程。樊某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

  “从小没人管我,再加上辍学后交友不慎,养成了一些不良习惯,总想着不劳而获,导致我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如果能重来,我一定好好读书,不做让自己后悔终身的事情。”樊某当庭宣读了自己在看守所写下的悔过书,在最后陈述环节哽咽着说:“我请求审判长能够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让我早日回归社会,靠自己的双手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经审理,法庭当庭作出判决。

  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结合此案现场说法。“法律不会因为年轻、可怜就网开一面。”法官语重心长地说,“学历不高、家庭不好,这些都不是犯罪的借口。真正的强者,是在逆境中依然选择向上走的人。”法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详细解读了入室盗窃、校园欺凌、网络诈骗等青少年高发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告诫同学不要让一时的贪念、冲动或者侥幸,毁掉自己的一生。同时面对面解答师生法律疑问,将法治服务精准送到师生身边。

  该校学生在庭审后感慨地说:“法官的话我记住了,路是自己走的。我得好好学技术,走正道。”

  青少年正处于价值观塑造的关键期。下一步,新野县人民法院还将在更多职业院校、普通高中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通过“看得见、听得懂、触得深”的方式,让法治精神真正入脑入心,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编辑:薛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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