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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野县人民法院:守护少年的你 民法典同行
时间:2026-05-15 11:06:27    来源:    

  河南经济报记者 赵显志 通讯员 姚烽

  五月芳菲,法润心田。正值全国第六个“民法典宣传月”,5月14日上午,新野县人民法院汉城法庭联合县司法局、县公安局汉城派出所,共同走进新野县实验中学,开展了以“守护少年的你 民法典同行”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为千余名师生带来了一堂聚焦民法典、贴近校园生活的法治公开课。

  讲座中,法官立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核心要义,结合发生在校园内外的真实典型案例,从四个关键角度向同学们普及了民法典的相关法律规定。一是从校园日常相处中的侵权责任角度。法官围绕同学之间嬉闹、推搡、争执等常见行为,讲解了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的侵权赔偿责任,引导同学们正确区分“玩笑打闹”与法律禁止的侵权行为,避免因一时冲动付出沉重代价。二是从网络言行中的名誉权、隐私权保护角度。法官针对学生群体中可能出现的丑化他人照片、散布不实言论、泄露同学隐私等网络行为,讲解了民法典对人格权的全面保护,告诫同学们网络空间同样受法律约束,侵犯他人名誉权、隐私权须承担相应民事责任。三是从校园霸凌中的人身权与人格尊严维护角度。法官聚焦语言欺凌、暴力欺凌、社交孤立等校园霸凌形式,阐述了民法典关于身体权、健康权、人格尊严的保护规定,明确霸凌行为不仅违反校纪校规,更可能构成民事侵权,情节严重的还将面临法律严惩。四是从谨慎交友与共同侵权责任角度。法官结合因盲目讲“哥们义气”、为朋友“出头”而引发纠纷的案例,讲解了共同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交友观,既不主动侵害他人,也不因盲目从众而成为侵权行为的参与者。

  在互动环节,法官抛出与同学们学习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问题:“给同学起侮辱性绰号是否侵权?”“未经同意将同学丑照发到朋友圈要承担什么责任?”“朋友拉你去‘撑场面’该不该去?”同学们踊跃举手,争相回答,现场气氛热烈。法官对同学们的回答逐一进行点评和纠正,在轻松活跃的互动中加深了同学们对民法典知识的理解和记忆。

  在活动最后,法官向同学们发放了精心编印的《民法典与生活同行》《青少年法治教育读本》等宣传手册,手册以漫画、问答、案例短评等通俗易懂的形式,浓缩了民法典中与青少年息息相关的核心条款,方便同学们课后随时翻阅学习。

  “法律不是约束我们的‘枷锁’,而是保护我们的‘铠甲’。”法官勉励同学们以此次普法为契机,主动学习民法典,做到知法于心、守法于行、用法于身,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尊重他人权利、守住行为底线、学会依法维权,让法治护航青春,用守法点亮人生。

  下一步,新野县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化校园普法工作机制,联合多方力量,常态化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用法治力量守护好“少年的你”。

编辑:薛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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