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案一调”到“三案并解”沈丘县人民法院槐店人民法庭“法庭+综治”模式跑出司法为民加速度
时间:2026-06-03 15:38:16 来源:
河南经济报记者 刘学中 通讯员 周慧慧 丁畅
在基层社会治理的答卷上,沈丘县人民法院槐店人民法庭以“法庭+综治”的深度融合,书写了一段司法为民的生动实践。近日,该庭成功化解一起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三起关联案件,实现了“一案解多纷、三案一次了”的良好效果,成为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基层落地生根的鲜活注脚。
同一事故三案起诉,法官主动“并案调解”
这起案件源于一场交通事故,造成三名在校高中生王某某、卢某某、林某某同时受伤,伤情较为严重。案件涉及肇事方、运输公司以及多家保险公司的不同险种,责任主体多、赔偿关系复杂。三名原告先后向沈丘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人身损害各项损失。
面对这三起因同一事故引发的系列案件,槐店人民法庭承办法官没有选择按部就班、分别审理,而是敏锐把握案件内在关联:三起案件事实相互牵连、法律关系同源,若“一案一调、一案一判”,不仅增加当事人诉累,更可能因赔偿分配、责任划分等问题衍生新的矛盾。“三名原告都是孩子,正处在学习的关键时期,每一起诉讼对他们而言都是一份额外的负担。”承办法官决定打破常规,在征得各方当事人同意后,主动将三案合并调解,力求“一并化解、一次了结”。
逐项核损、多轮释法,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
合并调解,意味着工作量成倍增加。承办法官逐人核对伤情证据、逐项核算损失清单,从医疗费、护理费到后续康复费用,每一项数据都反复确认。在此基础上,法官一方面向三名原告及其家属讲清赔偿标准和法律依据,引导其合理预期;另一方面,与肇事方、运输公司、保险公司深入沟通,讲明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引导肇事方换位思考、主动担责。
经过多轮释法明理和耐心调解,各方当事人最终就赔偿总额及三人的分配方案达成一致意见。赔偿义务人当场承诺按期支付全部赔偿款项。三起案件一次性签订调解协议,并均已履行完毕,事故引发的纠纷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法庭+综治”深度融合,分层递进解纷显成效
“并案调解、一体化解”是槐店人民法庭践行“公正与效率”、做实“如我在诉”理念的缩影。这起案件的成功化解,得益于槐店人民法庭独特的“法庭+综治中心”深度融合机制。法庭整体入驻沈丘县综治中心,对接全县网格信息共享平台,与入驻综治中心的各职能部门实现数据共享、资源互通、工作联动。从前端网格员排查预警,到中端综治平台多元调解,再到后端法庭速裁快审,形成“前端预防、中端化解、后端裁判”的分层递进解纷链条。
变“被动司法”为“主动治理”,槐店人民法庭正以“一庭一策”的精准定位,将诉源治理的触角延伸到基层治理的“神经末梢”。下一步,沈丘县人民法院将继续深化“法庭+综治中心”品牌建设,对涉同一事实的系列案件常态化开展“并案调解、一体化解”,用更小的司法成本、更短的时间,为人民群众化解更多“急难愁盼”,让公平正义以更有温度、更有效率的方式抵达群众心坎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