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之名守护生态 全面转型司法同行——沈丘县人民法院开展“六五环境日”普法宣传活动
时间:2026-06-08 11:13:13 来源:
河南经济报记者 刘学中 通讯员 周慧慧 丁畅
六月的沙颍河,碧波荡漾,绿意盎然。6月5日,在第55个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围绕“全面绿色转型,共建美丽中国”主题,沈丘县人民法院的干警们将普法“摊位”搬到了河畔,用脚步丈量民情,用法律守护生态。

“河”你在一起:普法课堂搬进自然
“阿姨,您看,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绿色原则’,不仅企业要遵守,咱们日常生活中随手关灯、垃圾分类也是守法的一种体现。”

活动现场,干警们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彩页、法律手册等形式,向过往群众普及法律知识。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宣传活动紧扣“全面转型”这一关键词,干警们不仅发放《民法典与生活同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及传统的常识性宣传手册,还重点结合审判实践,向来往群众宣讲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以前觉得保护环境是大事,离我们远,今天听了法官讲解才知道,原来不破坏河堤植被、不乱扔废旧电池,都是在保护我们的家园。”一位常在河边晨练的张大爷说。
以案释法: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
“非法捕捞水产品,不仅要负刑事责任,还要承担生态修复的民事责任,这笔账划不来……”

针对沙颍河流域常见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法院法官结合近年来周口两级法院审理的典型环境资源案件,向群众开展“零距离”普法。通过讲述发生在身边的非法电鱼、倾倒废物等真实案例,详细讲解了破坏生态环境所需承担的法律后果,引导群众自觉抵制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不止于今日:司法护航永远在路上
近年来,沈丘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惩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犯罪行为,同时常态化开展“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生态修复工作。

下一步,沈丘县人民法院将以此次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为契机,持续深化“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实践,通过巡回审判、法官说法等多种形式,将法治种子播撒在田间地头,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沈丘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