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匠心守初心 以精审筑公信——太康县人民法院探索实质化解故意伤害纠纷新路径
时间:2026-06-10 15:25:24 来源:
河南经济报记者 刘学中 通讯员 张勇
邻里琐事起纷争、民间矛盾酿轻伤,看似案情简易的故意伤害案件,却往往牵动邻里亲情、家庭和睦、社会安定。如何避免“小案”变“积怨”“判决”变“上诉”?太康县人民法院以“三心”刑事党支部创建为抓手,出台《审理故意伤害罪案件工作指引》,要求刑事法官恪守忠心、匠心、清心职业准则,将矛盾实质性化解贯穿案件全流程,全力实现办案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坚持“三审查”,筑牢事实与程序根基
在案件审查启动阶段,太康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团队坚持“三审查”:查看到案经过,准确认定自首、坦白等情节;查看伤情确认材料,确保证据链条完整、关联清晰;查看认罪认罚情况,逐项核定量刑建议是否载明量刑起点、基准刑、调整幅度及被害人意见等内容。通过精细化审查,确保每一起案件在进入实质审理前就已筑牢事实与程序根基。
深挖纠纷内在诱因,让调解有的放矢
故意伤害案件多由民间纠纷引发,简单的“坐堂问案”难以真正化解当事人心结。太康县人民法院在事实查明阶段,主动深挖案件背后的邻里、家庭、债务、感情等根源,厘清双方是否存在先行挑衅、互殴、过错责任等情形。同时,逐案查明民事赔偿与和解情况,对未和解的案件,详细记录原因“是被害人拒绝、赔偿数额不合理”“还是被告人无力赔偿或拒绝赔偿”。即便调解不成,也会明确记录被告人是否愿意依法赔偿、被害人是否接受法定赔偿数额,为后续裁判和矛盾化解预留空间。
以匠心求公信,用说理赢得认同
在证据审查和庭审回应上,太康县人民法院坚持“客观性证据优先”,重视现场视频、勘验笔录、鉴定意见、伤情照片等客观证据,审慎甄别单方言词陈述。对于当事人反复坚持的争议焦点,如“谁先动手”“伤情是否虚假”等,在庭审中重点调查,并在裁判文书中逐项释法说理,让当事人看得懂、想得通、信得过。用“把话说明白、把理讲透”的裁判方式,促推服判息诉、定分止争。
秉持宽严相济理念,全力实现实质解纷
针对民间纠纷诱发的轻伤害刑事案件,太康县人民法院坚持“调解优先、书面记录、全程留痕”工作准则,所有调解过程同步制作书面笔录,翔实载明双方诉求、分歧要点、和解受阻缘由;确需补充取证、调整量刑建议的,及时制发《补充材料函》《调整量刑建议函》附卷备查。办案中综合权衡双方过错程度、认罪悔罪、赔偿意愿、矛盾化解等,不简单以未获赔偿机械加重刑罚;在纠纷化解、认罪认罚、民事赔偿到位的基础上,依法从宽处理,全力实现实质解纷。
下一步,太康县人民法院将持续以“匠心”精神打磨刑事审判质效,推动故意伤害案件由“一纸结案”向“案结事了人和”转变,以精细化审判举措不断提升刑事司法公信力与司法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