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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市人民法院:审执联动化纠纷 锦旗两面赞为民
时间:2026-06-23 11:18:57    来源:    

  近日,汝州市人民法院民一庭和执行局同时收到当事人送来的锦旗,当事人激动地表示对法院工作的认可和感激。

  此案源于一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五位出租方分别作为甲方与承租方各签订土地租赁协议一份,将其各自承包的基本农田出租给承租方用于农副业生产,承租方按约定支付相应租金。因自2025年开始,承租方未按照约定将相应租金支付五位出租方,也未将案涉土地返还,五位出租方多次催告无果,无奈起诉。汝州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案涉租赁协议改变了土地的耕种用途,明显违反国家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应属无效协议,故依法判决承租方将案涉土地恢复至基本农田可耕种状态后返还五位出租方并支付相应土地使用费及部分违约金。

  执行过程中,承租方称案涉土地上尚有许多处于成长期的长周期经济作物,如直接恢复原状并交付,将遭受实际的经济损失。如缓期交付,五位土地出租方将面临无耕种土地以维持生计的局面。

  面对这一情况,民一庭审判法官刘世伟与执行团队刘帅杰法官多次对接,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司法释明。考虑到案件涉及金额虽小,但腾退土地、清除地上附属物难度大,且当事双方均年龄较大,为妥善解决矛盾,减少双方讼累,最终决定由被执行人自行变卖涉案土地上的树木,取得申请执行人同意,被执行人变卖了部分树木后,出现无法变卖的情况,腾退土地的期限一再延迟,案件执行陷入僵局,因接近秋种时节,再不腾退土地将耽误农时,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局派出20余名干警,进行现场强制腾退,并邀请4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证执行,经过近3天的努力,在大型机械的作业下,10余亩土地恢复至可耕种状态,强制腾退圆满完成。

  近年来,汝州市人民法院为提升案件办理质效,降低执行难度,做实审执衔接和审执联动,以扎实履职维护公平正义,以为民司法涵养法治环境,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郭世清 高攀超)

编辑:晏语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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