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导航
热点:
当前位置:首页 > 地市 > 漯河 > 正文
别拿后车厢当“客舱”!司机违规载人被罚500记3分!
时间:2026-06-03 11:34:34    来源:    

  河南经济报记者 石桂林 通讯员 魏鹏洋

  货运车辆在设计和制造过程中,目的是满足货物运输需求,并不具备作为运载乘客所需要的安全设施,但有个别司机为贪图一时方便,用货车车厢违规载人,殊不知此举会埋下巨大的安全隐患。

  5月28日15时许,舞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执勤民警巡逻至323省道舞阳县吴城镇路段时,发现一辆满载货物的轻型栏板货车后车厢上躺着、坐着两名工人,且没有任何安全保护措施。一旦车辆急刹、急转弯或遭遇颠簸,人员极易被甩出,后果不堪设想。

  民警当即喊话,示意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经了解,该车辆属于附近某厂区,车上工人正准备前去卸货。驾驶人赵某某心存侥幸,认为“路程不远”“开得不快”,便让工人坐在后车厢内,丝毫没有意识到行为的危险性。

  “后车厢没有任何安全防护,一旦发生紧急情况或交通事故,人很容易被甩飞出去,造成无法挽回的严重后果。”针对赵某某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执勤民警当即对驾驶人赵某某及乘坐工人进行了交通安全教育,指出了货车违规载客的危害性和发生事故时可能引发的严重后果,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规定,依法对驾驶人赵某某作出驾驶证记3分、罚款500元的处罚。

  舞阳交警提醒:货车后车厢并非载客设施,切勿为图一时方便置生命安全于不顾。守法出行,才能平安到达。

编辑:薛艳真
中原经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1. 本网原创稿件版权均属于河南经济报社,未经河南经济报社授权,不得转载、摘编使用。
  • 2. 非本网原创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 3.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同本网联系。邮箱:jingjibao@qq.com
Copyright © 1987-2025 河南经济报社 河南经济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原第一权威经济门户
联系邮箱:jingjibao@qq.com 报社办公室电话:0371-53306911
报纸广告热线:0371-53306913 53306918 报纸发行热线:0371-53306915
《河南经济报》国内统一刊号:CN41-0066   邮发代号:35-92
豫ICP备2023003560号
  技术支持: 河南经济报社网络部  法律顾问:北京市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 何拥军 谷亚娟 白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