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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六年劳务账一朝清 双向护航务工者与企业权益
时间:2026-06-05 15:25:33    来源:    

  河南经济报记者 赵显志 通讯员 李亚瑾

  “六年多的劳务费,今天终于算清、有着落了!”当调解协议正式签订的那一刻,当事人王某满是感慨。近日,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以温情司法化解双方矛盾,实现了维护劳动者权益与助力企业良性发展的双向共赢。

  2019年至2025年期间,某装修公司将吊顶、贴砖、墙漆等多项装修劳务工程交由王某负责施工。因公司未足额支付劳务费,也未退还已完工项目的质保金,王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该案由民二庭法官李嘉彬承办。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争议焦点集中在施工质量问题上。装修公司辩称王某施工的装修工程存在多处质量瑕疵且拒绝维修,因此拒绝足额支付劳务费、退还质保金,双方各执一词、矛盾僵持不下。

  考虑到本案涉农民工薪资的特殊性,且双方存在多年合作基础,纠纷宜解不宜结、宜和不宜讼。李嘉彬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全力搭建高效沟通的和解桥梁,力求实质性化解矛盾、修复双方关系。李嘉彬通过电话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耐心沟通,细致询问合作细节、施工流程、款项往来等情况,逐一梳理争议焦点,精准锁定双方矛盾症结。

  为查清案件事实、厘清权责边界,李嘉彬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工作,围绕施工质量、费用核算等核心争议点组织举证质证,对每一项施工项目、每一笔劳务款项逐项核对梳理,确保案件事实清晰、数据准确无误。

  在查清事实、厘清权责的基础上,李嘉彬兼顾法理与情理开展多元化调解工作。一方面,向公司释法明理,明确拖欠农民工劳务费属于违约行为,即便工程存在部分质量瑕疵,也不能全盘否定劳动者的劳动成果,更不能以此为由拒付劳务费用,同时从企业长远经营、诚信履约、形象口碑等角度耐心劝导,引导企业正视问题、主动担责。另一方面,充分理解王某追索劳动报酬的迫切心情,同时客观告知其工程质量存在瑕疵需承担相应责任,引导其换位思考、理性维权,在付款方式、款项金额上灵活协商。

  在法官入情入理、合法合规的调解疏导下,双方当事人均认清自身权责与存在的问题。王某自愿在劳务费金额上予以扣减,装修公司也明确表态将按期足额支付剩余款项。最终,双方就应支付的劳务费金额共同核算确认,并就支付时间达成一致意见。至此,这起纠纷得以圆满化解,双方握手言和。农民工薪资事关民生福祉,是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下一步,宛城区人民法院将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理念,充分发挥司法调解高效、柔性、利民的优势,持续优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妥善处置各类劳务纠纷,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务关系、营造优质法治化营商环境筑牢坚实司法保障。

编辑:薛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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