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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善意执行巧化解 多年积怨一朝结
时间:2026-06-11 16:30:44    来源:    访问量:0

  河南经济报记者 赵显志 通讯员 樊恒鑫

  6月9日下午,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车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承办法官坚持法理情理相融、调解优先的工作思路,成功化解双方对立情绪,促使双方当场履行全部义务,切实兑现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2021年3月,车商李某与顾某签订车辆买卖合同,顾某购得奥迪小型客车一辆。交易完成后,顾某发现李某在交易过程中刻意隐瞒车辆真实状况,存在履约瑕疵,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经一审、二审程序审理,法院依法作出终审判决,撤销双方签订的车辆买卖合同。依据法律规定,合同撤销后双方互负返还义务,李某收回涉案车辆,顾某收回购车款242500元。然而,因诉讼期间双方激烈对抗,已彻底丧失信任,对立情绪严重,均不愿主动配合履行判决内容,相互推诿,致使返还原物事宜陷入僵局。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迅速调阅全部卷宗,梳理交易经过、争议细节及诉讼过程,精准研判案件症结,明确该案的难点并非法律适用问题,而在于双方根深蒂固的情绪对立与信任崩塌。在前期的自主协商中,双方态度强硬、言辞对立,多次沟通均不欢而散,矛盾存在进一步激化风险。为避免矛盾升级,最大限度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执行干警坚持将调解挺在前面,以柔性方式化解纠纷。

  调解过程中,执行干警始终保持中立公正,耐心倾听双方诉求,逐条讲解合同撤销、双向履行、强制执行等相关法律规定,明确告知双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消极抗拒执行的法律后果。同时,执行干警从情理角度耐心劝导,引导双方理解司法执行的初衷是化解矛盾、挽回损失,希望双方能够互谅互让,跳出对抗思维,以理性的态度处理问题,尽可能降低交易失败带来的额外损失。经过执行干警多轮释法疏导,原本剑拔弩张的双方当事人逐渐平复情绪,均表示愿意积极配合法院履行义务。最终,在执行干警主持下,双方当场完成交接工作,李某顺利取回涉案奥迪小型客车,顾某足额收到全部购车款及其他费用,判决确定的双向返还义务全部履行到位。

  案件的顺利执结,是该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高效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的缩影。下一步,卧龙区人民法院将持续优化执行工作方式,兼顾法律力度与司法温度,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执行案件,切实破解执行难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与满意度。

编辑:薛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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