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联动调解破坚冰 多元共治促和谐
时间:2026-06-12 15:38:39 来源:
河南经济报记者 赵显志 通讯员 王园
“不用出村,不怕不懂,家门口就能解决,方便还放心,真是办实事!”王村乡一村民由衷赞叹。6月10日,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靳岗法庭联合王村街道综治中心,成功调处一起厂房租赁合同纠纷,实现了纠纷实质性化解。
2020年起,李某将其位于王村乡312国道边的一处厂房出租给刘某使用,双方未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年初预付当年度的租金。2026年4月,刘某不再续租,双方协商退租时产生争议。原来,2024年7月南阳地区降雨量大,厂房一外墙漏雨导致电表及电线损坏,李某出资进行更换,但要求刘某交3000元使用保证金,承诺若后续租赁期间线路未再损坏,退租时如数返还。李某向刘某出具收条一张,载明:“今收保证金3000元”。刘某提出退租并要求退还剩余租金及电表保证金时,李某认为刘某单方违约不再租赁,收条所涉保证金应作为租赁合同的保证金予以扣除。因双方法律知识欠缺,收条内容过于简单,由此引发纠纷。
综治中心主任在调解过程中发现双方各执一词,对收条性质无法界定,遂联系靳岗法庭干警现场指导。干警首先询问了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及意见,引导他们分别就自己主张的内容进行举证,并就证据认定、合同违约责任、保证金性质等法律问题作详细解释。经过细致梳理,案件的基础事实逐步清晰,当事人的态度也逐渐缓和。李某认可保证金的实际约定事项,坦言因担心刘某不承担违约金,才不愿明确保证金性质。刘某也主动表示,愿意就单方终止租赁的行为承担适当的违约金。最终,在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和法庭干警的见证下,双方消除猜忌,握手言和。
乡村邻里地界、婚姻家庭、厂房租赁、小额借贷等各类琐碎纠纷易发多发,仅依靠诉讼裁判,往往难以化解矛盾、维系和睦的邻里乡情。靳岗法庭依托特色工作品牌,与辖区各村综治中心搭建常态化结对联动体系,探索推行法理精准释疑 + 乡情柔性调解 + 源头靶向治理工作模式。通过法官驻点调解、矛盾前置排查、多方联动化解纠纷、助力基层治理等举措,打造 “法庭主导、综治联动、网格发力、群众参与” 的基层矛盾共治体系,全力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化解。
下一步,卧龙区人民法院将持续完善 “法庭 + 综治” 联动模式,把司法服务下沉至乡村治理一线,由单一审判转向多元协同处置,做到化解一起纠纷、整治一片问题、规范一方秩序,以司法职能助力基层治理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