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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钢市:“虽然输了官司,但我还是要为法官点赞”
时间:2026-06-17 09:50:58    来源:    

  河南经济报记者 吉娜 通讯员 邢高飞

  近日,一起物业纠纷案件的败诉方当事人王某,专程来到舞钢市人民法院,将一面印有“人民法院为人民,人民法官为人民”的锦旗送到承办法官手中,并当即履行了判决义务。这一幕,成为法院大厅里最温暖的风景。

  一场“双输”变“共赢”的判决

  王某因长期未缴纳物业费,被某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拖欠的物业费5300余元及违约金2500余元。案件看似简单,却牵动着当事人的切身利益。

  承办法官仔细梳理案情后发现,王某拒交物业费并非无理取闹——物业公司在提供服务期间,确实存在小区卫生清扫不及时、维护管理不到位等履职瑕疵。然而,王某也确已实际接受了物业服务,完全拒付物业费于法无据。

  法理情相融,定分止争

  “法律既要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要引导社会形成正确的价值导向。”承办法官在审理中准确把握民法典关于物业服务合同的相关规定,最终作出判决:判令王某支付所欠物业费4000余元。因物业公司自身服务存在瑕疵,对其主张的违约金不予支持。

  这一判决既维护了物业合同的严肃性,又通过否定违约金的裁判方式,倒逼物业企业提升服务质量,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我虽然输了官司,但学到了法律”

  “说实话,刚接到判决书时心里还有些不服气。但法官耐心给我讲解了法律规定,让我明白了权利义务是对等的。我享受了物业服务就应该付费,而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也不该拿违约金。”张某感慨道,“这场官司让我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以后遇到问题知道该怎么依法维权了。”

  每一起案件都是一堂法治公开课

  “鲜红的锦旗不仅是荣誉,更是沉甸甸的责任。”承办法官表示,法院处理的很多案件看似“家长里短”,却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只有把每一个案件办成铁案、办出温度,才能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面来自败诉方的锦旗,折射的是群众对司法公正的由衷认同。今后,舞钢市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持“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坚守司法为民初心,办好每一起案件,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编辑:薛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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