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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密市人民法院:5000余元货款起纠纷 法官调解省下万元鉴定费
时间:2026-07-03 11:21:43    来源:    

  河南经济报记者 刘学中

  聚焦小微企业司法需求,以柔性调解降低企业维权成本,是新密市人民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近日,新密市人民法院高效化解一起小额货物买卖合同商事纠纷。承办法官尚亚朋秉持调解优先、源头解纷理念,在庭前、庭审双方僵持的情况下持续斡旋协调,成功促成当事人和解,规避高额鉴定费用,以低成本、高效率化解企业矛盾,有效节约司法资源、减轻企业诉累。

  案情始末:小额交易引发履约争议

  原告新密某企业向被告陕西某企业采购菊粉,履约期间,原告检测发现涉案菊粉含水量未达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随即向被告提出退货退款方案,被告初期予以认可。

  后续双方因履约顺序产生核心分歧:原告要求被告先行全额退款,再由己方退回货物,被告拒不认可该方案,双方协商无果、矛盾激化,最终诉至新密市人民法院。

  办案困境:标的额小却面临高额鉴定成本

  案件庭前调解阶段,原被告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分歧无法调和,庭前调解未能达成一致。案件依法如期开庭审理,庭审过程中,双方对立情绪依旧激烈,均当庭申请对涉案菊粉的含水量进行司法鉴定。

  经查,该案涉案标的额仅5000余元,而司法鉴定费用高达上万元,鉴定成本远超案件标的金额。若启动完整鉴定程序,不仅会让两家企业承担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拉长纠纷处置周期,还会造成司法资源的浪费。

  耐心斡旋:多轮沟通促成双方和解

  为实质性化解纠纷,减轻企业诉累,尚亚朋并未因前期调解无果就放弃调解工作。在依法完成涉案货物现场清点、封存取证等前置工作的同时,持续开展调解工作。

  尚亚朋立足案件事实,遵循商事交易公平原则,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细致剖析司法鉴定的利弊,清晰告知高额鉴定费用、漫长诉讼流程对企业经营的不利影响,精准找准双方争议症结、充分倾听各方诉求。

  经过多轮耐心沟通疏导,双方当事人充分认清诉讼损耗,主动互谅互让、摒弃分歧,最终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自愿放弃司法鉴定申请,约定由原告退货、被告退款,实现纠纷一次性实质性化解。

  该案的妥善化解,是法院践行善意文明司法、精准服务市场主体的生动实践。针对小额商事纠纷,新密市人民法院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摒弃机械办案模式,聚焦企业实际需求。

  通过柔性司法、高效调解,以最低诉讼成本、最快解纷速度化解商事矛盾,在充分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的基础上,最大限度节约司法资源、减轻企业诉累,持续为辖区企业健康稳定发展筑牢法治保障。

编辑:晏语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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