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北关区综治中心:有事我来调 解开心中结
时间:2026-07-22 11:29:50 来源:
河南经济报记者 刘学中 通讯员 姚伟
安阳市北关区综治中心,不仅是群众遇事能找、更是找了管用的“解忧窗口”。7月22日,这里成功调解一起两辆电动车相撞的交通事故矛盾纠纷。
案情回顾:2026年5月某日下午,市民殷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在彰德路某十字路口西南角由南向西行驶,并搭载一名成年人,与沿路由西向东直行的崔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相撞。事故造成殷某当场受伤,其随即前往医院治疗,经诊断为脚部损伤,需住院治疗,因此产生医疗费等多项经济支出。交管部门经现场勘查,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殷某负主要责任、崔某负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双方就赔偿事宜各执一词、争执不下,未能达成一致。伤者殷某诉至法院,经立案庭法官研判后流转至北关区综治中心,随后派单到第三调解室。
调解员接到任务后,第一时间采取“面对面”沟通,详细了解事发经过、争议焦点、核心诉求;运用“背靠背”析理,摸准当事人的“脉搏”,厘清法定赔偿范围与责任承担标准。本案看似简单,但当事人往往因交通方面的法律知识薄弱,对责任认定、赔偿范围、提供证明缺乏清晰认知,加之受伤一方负主责,调解复杂性增加,矛盾化解难度加大。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首先聚焦纠纷焦点,从释法入手,向双方当事人普及道路通行安全知识与侵权责任相关规定,明确各自在此次交通事故中应当承担的责任,既讲法律、又讲情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其次,发挥调解柔性优势,待双方心安气顺时,再拉起“明细账”,对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将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一笔笔列清、算准;并根据实际情况,向殷某客观说明部分诉求存在瑕疵,引导其建立合理预期,逐步消除因受伤带来的负面情绪。最后,针对费用承担分歧,依据合理费用认定结果,提出按主次分担的解决方案。经多轮沟通协商,双方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并签订调解协议。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骑行电动自行车时,摒弃随意横穿、闯红灯、逆行、超速等危险骑行习惯,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自觉规范出行,避免交通事故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人身伤害与财产损失。
“法院+综治”的调解方式,充分发挥先行调解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前沿作用,流程简便高效,赔偿快速兑现,有效节约双方时间成本。整个调解过程公开透明、依法依规,让当事人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公平与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