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导航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工作室 > 法治 > 正文
太康县人民法院:老人赡养起纷争 法庭调解护晚年
时间:2026-07-30 15:52:48    来源:    

  河南经济报记者 刘学中 通讯员 刘士豪

  7月28日,太康县人民法院王集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赡养纠纷案件,承办法官秉持司法为民理念,以情法交融的方式促成七名子女与年迈父母达成调解协议,让耄耋老人的晚年生活得到妥善照料。

  据悉,原告衡某某、郭某某夫妇均已年逾九旬,基本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因赡养费用与日常照料事宜与七名子女产生分歧,经家庭内部多次协商未果,遂诉至太康县人民法院,要求子女依法履行赡养义务。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两位老人行动不便、诉求迫切,且部分子女长期在外务工无法到场,为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诉累、高效化解家庭内部矛盾,决定以调解方式优先办理本案,并创新采用“现场调解+线上参与”的灵活模式推进工作。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一方面向七名子女释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赡养义务的法律规定,明确赡养父母是子女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拒不履行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另一方面从亲情伦理角度切入,耐心引导子女感念父母的养育辛劳,劝说众人以老人安享晚年为重,互谅互让、共担责任。

  在法官的耐心疏导与居中主持下,四名到场子女与三名线上提交调解意见的子女逐步达成共识,共同就两位老人的赡养费支付标准、日常起居照料分工等核心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至此,该起涉高龄老人的赡养纠纷得以圆满化解,两位老人的晚年生活有了法律与亲情双重保障。

  该案的成功调解,是太康县人民法院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生动缩影。下一步,太康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对涉老、涉家事类案件坚持温情调解优先,既守住法律底线,又传递司法温度,以小案件的妥善办理守护家庭和谐,助力社会大局稳定。

编辑:晏语悦
中原经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1. 本网原创稿件版权均属于河南经济报社,未经河南经济报社授权,不得转载、摘编使用。
  • 2. 非本网原创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 3.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同本网联系。邮箱:jingjibao@qq.com
Copyright © 1987-2025 河南经济报社 河南经济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原第一权威经济门户
联系邮箱:jingjibao@qq.com 报社办公室电话:0371-53306911
报纸广告热线:0371-53306913 53306918 报纸发行热线:0371-53306915
《河南经济报》国内统一刊号:CN41-0066   邮发代号:35-92
豫ICP备2023003560号
  技术支持: 河南经济报社网络部  法律顾问:北京市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 何拥军 谷亚娟 白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