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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法修正,让规则跟上时代脚步
时间:2026-07-06 09:54:55    来源:人民日报    访问量:0

  推动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切实提升合规经营意识和能力,成为新业态新模式的孵化者、数实融合的驱动者、高质量发展的赋能者

  7月4日,市场监管总局、商务部就电子商务法修正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电子商务法修正不仅涉及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也关系着数千万网络经营主体、众多灵活就业人员和9亿多网络消费者的利益,备受社会关注。

  电子商务法2019年施行以来,在规范电子商务发展、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快速发展,直播电商、短视频电商、社交电商等电子商务新业态不断涌现,需要及时修正电子商务法回应这些新变化。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紧跟时代脚步,有诸多亮点。

  覆盖更多元。本次修正扩大了法律调整范围,在当前平台和平台内经营者基础上,新增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规定,进一步明确新业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关联主体等平台经济其他参与主体的权利义务。值得注意的是,本次修正确立了“按平台服务类型承担相应义务”的精细化责任匹配原则,避免新业态平台以“功能不全”为由逃避主要义务和责任,实现权责对等,有效填补监管空白。

  治理更协同。此次修正明确了监管合力工作机制,增加线下线上业务归口管理一致原则,强化部门联动、央地协同的一体化监管。特别是,此次修正将劳动者明确纳入协同治理体系,劳动者身处平台经济运行一线,对算法规则公平与否、劳动条件有无隐患、消费者权益是否受损有着最直接的感知,能够为监管部门提供最真实、最及时的市场信号,形成良性闭环,从而将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有助于提升平台经济治理能力和水平。

  处罚更匹配。当前电子商务法的处罚主要是定额罚——最高罚款200万元,以及责令停业整顿。修正草案对这种两极化的处罚规定进行了修正,建立了过罚相当的多层级法律责任体系,引入“责令暂停用户注册”“暂停相关业务”“暂停或者停止接入网络服务”等处罚,形成处罚梯次,实现惩戒力度与违法程度相匹配。特别是,此次修正引入了“比例罚”,当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违法行为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符合这三个“特别”条件,则由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依职责处以上一年度营业额5%以下的罚款。引入“比例罚”并非一般性提高处罚强度,而是配置与平台规模和风险外溢能力相匹配的责任工具,该机制已在反垄断、个人信息保护领域相关立法中应用,有效提升了法律威慑力。

  此外,电子商务法修正草案加强权益保障,扩大开放合作……一系列修正,是促进平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也是营造公平竞争网络市场环境的需要,更是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的需要。

  电子商务法的修正绝不是对创新的束缚,而是对发展的护航。我们期待,本次电子商务法修正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能在更好保障平台经济各方主体合法权益的同时,推动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切实提升合规经营意识和能力,成为新业态新模式的孵化者、数实融合的驱动者、高质量发展的赋能者。(林丽鹂)

编辑:薛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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