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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城区人民法院:判后调解不止步 以案释法上好青春法治课
时间:2026-07-08 10:46:57    来源:    

  河南经济报记者 赵显志 通讯员 高雁鸿

  一纸公正裁判定是非,一场温情调解化心结。近日,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发生在校园内的侵权责任纠纷案件,法院在依法作出公正判决后,秉持司法为民、案结事了人和的办案理念,积极开展判后调解工作,成功促成两名学生达成和解,并为青年学子上了一堂关于青春的法治课。

  原告与被告是大学室友。某日,二人因日常琐事发生口角争执,被告将原告从凳子上推倒并踹伤。因双方就赔偿问题未协商一致,原告诉至法院。该案由东关法庭刘琳瑜法官承办。

  案件审理期间,两个年轻人对立情绪较强,彼此隔阂较深,互相不肯退让,在庭前调解及法庭调解阶段,均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结合案件查明事实,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综合研判双方过错责任,刘琳瑜依法作出一审判决。

  “刘法官,判决书我收到了,我服判。这件事确实是我太冲动,我也特别后悔。您能不能再帮我们调解一次,我也不想跟同学闹僵。”判决书刚送达,刘琳瑜法官就接到了被告打来的电话,希望法官能从中再组织调解。

  考虑到被告虽已成年,但无独立经济收入来源,且当事人双方是朝夕相处的大学同窗,一纸判决虽厘清了法律责任,却可能让双方心生隔阂、背负心理压力,埋下长期矛盾隐患。刘琳瑜坚持司法温情兜底,主动延伸司法服务,开展判后调解工作。

  “无论原因如何,你动手就是不对的,作为成年人,一定要学会克制、理性地解决问题,出了问题也要积极面对解决。”调解过程中,刘琳瑜再次明确指出被告行为的不当之处,并认真询问他的经济状况和调解想法,引导被告勇于担负起属于自己的责任。

  面对满腹委屈的原告,刘琳瑜则从双方各自过错、同学情谊、未来发展等角度,语重心长地劝导:“你们都还年轻,又是同班同学,同学情谊是十分珍贵的。你俩在这件事情上都有错。未来的路还很长,不该为一时赌气,消耗青春、耽误学业,冤家宜解不宜结,早点把问题解决了,大家都能安心学习。”

  法理情理相融,温柔且坚定的劝导,慢慢消融两人心中的怨气。“法官,我们都听你的。”两个年轻人均放下了对立情绪、互相体谅包容,愿意心平气和地协商解决。最终,在法庭的主持下,二人自愿达成分期履行的和解协议,双方握手言和。

  纠纷化解不落尾声,法治教育同步走心。借着双方和解的契机,刘琳瑜为两名学生上一堂专属的“青春法治课”:“青年意气可贵,但切忌冲动莽撞。作为成年人,冷静、克制、理性是要具备的素养。希望你们日后能管控情绪、敬畏法律,守住行事分寸,走好每一步人生路。”朴实恳切的话语,让两名年轻人深受触动,纷纷表示今后遇事一定会冷静沟通,和睦相处,友善待人。

  该案妥善化解,是宛城区人民法院东关法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缩影。近年来,东关法庭始终坚持公正审判与判后释法相结合,将全链条调解融入办案全过程,力求实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下一步,东关法庭将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理念,持续提升调解能力,提高调解效能,探索“判调结合”的务实路径,让纠纷实现从“有纷”到“优解”的良好效果,以高质量司法服务护航基层社会治理。

编辑:薛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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